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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专业委员会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2010年年会

2010-12-10      访问量:6,015      来源:null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2010年年会
 
      2010年12月3日,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2010年年会。广西律师协会孙骏副会长出席了本次会议。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玉华主持会议。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及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共35人参加了会议。
      孙骏副会长在会上发表讲话,对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在2010年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勉励刑委在新的一年里,尤其在“三难”问题、业务研讨会等方面要继续发挥其作用,争取取得新的成绩。
      与会人员就“新形势下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如何提升刑事辩护质量”两个会议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例如,刑委委员段华表示,风险控制应与质量挂钩。庭上该说该做的要多做,庭下不该做的不要去做,避免风险。梧州代表刘炽先表示,风险控制一是要提高政治素质,二是要提高业务素质。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慧博做此阶段的总结发言,提出提升刑事辩护质量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提升律师会见质量,要让当事人了解法律,明晰案情,会见笔录要详细具体;二是提升书面文字质量,在辩护词、庭辩提纲、向公检法发出的意见函上,要让人读起来脍炙人口,让公检法印象深刻;三是提升庭辩质量,提升律师对证据的研读、研判,和综合运用的能力;四是提升案件后续质量,要了解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需求,要创造回头资源。黄玉华主任作总结讲话,并指出,2010年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很突出,各委员都积极工作,2011年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与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的联系。
      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对提升参会人员的刑事业务能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而且加强了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与各市刑事专业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对各级刑事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