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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性质:
“中心”是面向全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隶属广西律师协会管理,接受自治区司法厅的领导和监督。
服务中心
宗旨:
“中心”的服务宗旨是通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
服务中心
职责:
(一)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事项;
(二)接受委托或指派,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三)为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四)组织律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五)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工作;
(六)参与公益诉讼;
(七)开展其他适宜律师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