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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召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研讨会

2009-08-17      访问量:3,027      来源:null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召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研讨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期正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协助自治区司法厅作好评估工作,广西律师协会于 2009817日上午 ,组织在相关工作方面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对《条例》进行了立法后的评估研讨。会议由许邕桂副会长主持。

会议上,行政委委员们从《条例》的立法理念、立法效果、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实质性问题出发,对法条逐章逐条地进行评估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实施效果是好的,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客观实际和变化趋势,其设定的有关部门的权限和职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程序从总体上看也是科学和便于操作的;但个别条款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明确和细化,律师在调处中所起的作用还有待加强,要达到《条例》“及时、公正”的预期目的还需进一步努力。为此,与会律师各抒己见,就若干具体条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会议还就《条例》评估报告的撰写人员、评估方法、提交时间和步骤、评估要求等后续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

本次研讨会紧跟当前社会形势,为《条例》的修改和完善奠定了基础。不仅推进了广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的改革,还增强了律师与党委政府的紧密联系,凸显了律师在社会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