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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司法好故事和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时间: 2018-09-10      访问量:1,496

桂律协〔2018〕91号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司法影视剧拍摄工作,积累影视剧制作资源,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司法影视剧拍摄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10号)要求,现向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征集司法好故事和优秀文学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题材范围及要求

        (一)律师法律服务真实案例故事。案例故事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要主题明确、资料详实、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包括背景、人物关系、事件描述、案例分析等要素。案例故事应具有真实性,是客观发生的司法领域的真实故事,严禁虚构和杜撰。同时又要具备典型性,能够准确反应司法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适合改编为影视剧剧本。

        (二)有关律师故事的文学创作。体裁包括电视剧剧本、电影剧本、小说等。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点突出、文理通顺、情节严谨、可看性强,作者需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

        二、报送方法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案例故事和文学作品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连同作品全文于9月25日前发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邮箱gxlxxcb@163.com(邮件主题标明投稿—律所—作者—作品名称—类别—体裁)。申报表纸质版通过邮寄方式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联系人:罗慧芳,联系电话:0771-58663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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