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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公布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1-11-09      访问量:6,639

桂律协〔2021〕63号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更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组成人员的通知》(桂律协〔2021〕43号)精神,经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初审、广西律师协会审核,确定96名律师为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成员。
        服务团成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期间,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借机为自己或其所在律所、其他律师发布广告、招揽业务;不得利用答疑之便向群众收取咨询费或其他利益;不得调词架讼引起矛盾激化,不敷衍塞责,不泄漏所接触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隐私。
        请新入库的服务团成员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服务团微信群,及时做好值班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联系人: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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