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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法律知识培训

时间: 2020-09-21      访问量:1,622

        2020年9月11日,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钦州仲裁委员会成功举办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及仲裁法律制度培训。本次培训邀请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永辉律师、副主任陈怡律师对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规避法律知识进行宣讲。钦州市房地产企业法务人员、中介机构企业法务人员、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和钦州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等110人参训。

黄永辉律师授课现场

        黄永辉律师以“业主断供与开发商的应对”为题,以自己亲身办理的案例,对房地产商品房买卖中,就业主无力继续承担购房贷款时,房地产企业该如何应对的问题进行讲解并给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陈怡律师授课现场

        陈怡律师以“民法典时代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为题,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解读了《民法典》新规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广告与宣传、格式条款、合同效力、预约合同、合同履行与解除等问题的重大影响,并为房地产企业如何针对相关问题更为有效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提出了具体建议。

        本次授课内容实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在最后的互动环节,大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两位律师提问和探讨。

来源: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