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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2年第3期(总第40期)

时间: 2012-04-17      访问量:2,581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2年第3期(总第40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4月17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出席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3)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带队赴玉林调研律师工作…………………………………(4)
广西律师协会开展“学雷锋 促和谐”系列活动……………………………………… (5)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边疆向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授旗………………………(6)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司法部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7)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出席二?一二年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8)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律所鼓干劲…………………………………………………(9)
 
行业动态
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成绩突出被市妇联评为2011年度“三八”红旗集体…(10)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2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10)
玉林市积极配合筹备全区首届律师运动会 ……………………………………………………(10)
柳州市首个“同心•法律服务在基层”示范基地在律师事务所挂牌设立……………………(11)
桂林律师与法官举行刑事量刑规范化座谈会………………………………………………… (11)
广西律师协会举办“法治好新闻”“优秀特约通讯员”评选活动………………………… (11)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出席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3月2日-3日,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卫福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黄志文会长主持。
        卫福喜副厅长在会上肯定了以王莹文会长为班长的上一届理事会着眼大局、勤勉尽责,扎实有效地推进律师协会各项工作,为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卫副厅长指出,第八届理事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握历史机遇,适应时代需求,在上一届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桂办发〔2011〕37号文,继续以昂扬向上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实现律师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计划(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2年财务预算(草案)》,《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律师协会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建议人选名单》;投票评选出2011年度优秀专门委员会2个(律师教育委员会、惩戒委员会)、2011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3个(刑事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和2011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5名(王锦意、庞才友、滕华、刘晰、许慧博)。
会上,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通报了协会相关重要工作及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履职考核情况。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了2011年工作,并就其担任主任、副主任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秘书长严丽萍等61名理事参加会议。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应邀出席会议。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及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带队赴玉林调研律师工作
        2012年3月6-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卫福喜在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的陪同下到玉林市、容县开展律师工作调研。在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盛全、玉林律师协会会长李家庆的陪同下,卫副厅长一行先后到玉林市律师协会、容县司法局、广西桂南律师事务所、广西五行律师事务所、广西千剑律师事务所、广西梁军律师事务所视察,并与律师进行座谈。
        座谈中,卫副厅长一行充分听取了各所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基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情况以及基层律师的生存状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认真听取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加强律师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卫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各所在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他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桂办发〔2011〕37号两个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管理职能,努力在创新管理方式、开拓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推动全区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开展“学雷锋 促和谐”系列活动
        为纪念雷锋同志逝世五十周年,激发广大律师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牢固树立执业为民、赶超跨越、创新争先的思想意识,广西律师协会于3月初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雷锋主题实践活动。
        3月2日上午,由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妇儿工委办举办的“喜迎十八大,巾帼荟萃展风采”??庆“三八”、“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在行动”、实施“新两纲”宣传月暨全区基层妇女“舞动广西”广场民族舞启动仪式在南宁市金湖广场隆重举行。广西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参加了启动仪式中的实施“新两纲”广场宣传咨询。律师们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热情的接待,耐心解答了提出的问题,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咨询,深获群众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4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4名青年律师参与了区直团工委组织的“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深入新竹社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余条,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收到了预期效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
        3月8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广西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女律师约30余人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当天前往广西区女子监狱开展“学雷锋庆三八•巾帼律师结对帮扶促和谐”活动,为60余名女服刑人员解决法律疑虑,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帮助她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活动当天,广西律师协会还与广西女子监狱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向女服刑人员赠送了《人生没有迈不过去的砍》、《活着是一种修行》、《法律权利全知道》等500本励志、法律书籍。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边疆向桂林市妇女儿童
维权律师服务团授旗
        3月6日上午,在桂林市甲天下广场举行的“全区妇女‘六五’普法启动暨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三八’维权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妇联副主席边疆将“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的旗帜交到了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领导小组组长、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忠东手中。
        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成立于2011年5月,由13名律师组成。该团成立以来,积极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已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四次,解答法律咨询35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办理维权诉讼案件38件。
        边疆副主席对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边疆副主席希望“服务团”要再接再厉,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打造出广西最好的妇女儿童维权岗。
(桂林市律师协会  供稿)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司法部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2012年司法部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专题研究律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律师管理工作,3月12日-13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南宁召开2012年全区律师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和司法厅党委关于律师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卫福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主持会议。
        会上,卫福喜副厅长传达了全国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管理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成立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四是开展一次重点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五是加强媒体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理制度建设。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会上,各市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长(副局长)还分别汇报了辖区内律师重点人群情况和对律师队伍管理情况。
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各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局长(副局长)、律师管理科科长及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约50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出席二?一二年
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
 
        3月16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在南宁召开2012年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总结2011年全区律师行业发展情况,部署2012年律师管理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卫福喜副厅长在会上传达了日前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并指出,在当前新形势下,律师队伍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依法办理辩护代理等法律事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回顾了2011年我区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10〕30号文和桂办〔2011〕37号文,完善创新律师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律所鼓干劲
 
        3月27日,在全国上下贯彻今年“两会”精神之际,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荣明、韦任智,秘书长莫江林在市司法局局长郑武珠,副局长岑铮的陪同下,一行11人到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对该所主任、市人大代表李佳潞进行慰问并考察调研。在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黄荣明鼓励大家说,律师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点,可以化解矛盾,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大家更加努力工作,为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工作调研,可以说是防城港市开天辟地的第一次,这给全市律师带来极大的鼓舞和信心,对全市乃至全区律师事业发展带来了的机遇和挑战。
        调研中,郑武珠局长和岑铮副局长也对该所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和充分肯定。
(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  供稿)
 
行业动态
●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成绩突出被市妇联评为2011年度“三八”红旗集体?3月2日,在柳州市妇联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暨表彰大会上,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荣获“2011年度柳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团团长李征出席会议并代表受奖。该团全年共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5次,接待来访、咨询1320人次,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578件,为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2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3月3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2年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应邀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严丽萍、全体副会长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1年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委员会开展活动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存在的原因,提出将在2012年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以促进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玉林市积极配合筹备全区首届律师运动会?根据全区律师工作计划,拟于5月中旬在玉林市东方世纪酒店体育馆举行全区首届律师运动会。玉林市律师协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全区律师交流盛会,全力配合做好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3月6-7日,律师协会会长李家庆、秘书长覃新崇陪同前来指导工作的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等一行到比赛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针对筹备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玉林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首个“同心•法律服务在基层”示范基地在律师事务所挂牌设立?3月13日,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统战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会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挂牌设立柳州市首个“同心•法律服务在基层”示范基地,启动品牌法律服务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柳州市委会主委文和群,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覃福富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桂林律师与法官举行刑事量刑规范化座谈会?3月16日下午,桂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在桂林市律师协会举行座谈会,对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中,双方对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本次座谈会是刑事量刑规范工作开展以来法官与律师的第二次交流,对于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和增加律师的刑辩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桂林市律师协会  供稿)
●“2011年度广西律师业法治好新闻”、“2011年度广西律师行业优秀特约通讯员”评选结果揭晓?3月21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举办“2011年广西律师业法治好新闻”与“2011年度广西律师行业优秀特约通讯员”评审会。活动邀请了自治区司法厅、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单位的专家、领导担任评委,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认真负责为准绳,对参评作品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委们认真审议,评选出“2011年度广西律师业法治好新闻”21件,“2011年度广西律师行业优秀特约通讯员”优秀奖4名和积极奖2名。(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4月  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