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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有、杨祖南、周益等8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60期,2017.7.7)

时间: 2017-07-11      访问量:3,416

       实习律师周新有,男,实习证号20101604110016,自2016年4月21日起进入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周新有同志实习期满,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杨祖南,男,实习证号20101601110001,自2016年1月11日起进入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杨祖南同志实习期满,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周益,男,实习证号20011504110036,自2015年4月17日起进入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周益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赵彦翡,女,实习证号20011511210125,自2015年11月3日起进入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赵彦翡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陆锦珍,女,实习证号20011408210099,自2014年8月27日起进入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陆锦珍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母三民,男,实习证号20011605110069,自2016年5月17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母三民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艺,男,实习证号20011507110077,自2015年7月22日起进入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陆李艺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闫宏伟,男,实习证号20011606110080,自2016年6月1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闫宏伟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8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7年7月7日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8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8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举报电话:0771-5865220。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