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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3年第12期(总第67期)

时间: 2014-01-07      访问量:6,991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3年第12期(总第67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月6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广西律师协会 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2)
加强技能培训  时刻准备上岗服务??2013年《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培训班开班…………………………………(3)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3年第八届理事会片会………… (4)
良性互动齐护职业尊荣  凝心聚力共推司法为民??北海市律师协会与北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民事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6)
柳州律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7)
 
行业动态
金秀县成立律师事务所……………………………………(8)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与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
柳州6名律师被聘为政风行风评议员……………………(8)
 
 
行业要闻
 
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
广西律师协会 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
    为推动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向纵深发展,香港律师会会长林新强、副会长熊运信、苏绍聪于11月27日拜访广西律师协会,双方召开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并签订交流协议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安华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和签约仪式。林新强会长、熊运信副会长、苏绍聪副会长分别发言,介绍了香港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外地律师怎样在香港执业、香港律师会如何规范律师执业操守等,表达了与广西律师进一步交流合作的愿望。双方就客户账户管理、投融资、税收、自贸区业务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在签约仪式上,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与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签署《交流协议书》。
王荣华副厅长在座谈会上说,目前广西发展进入快车道,广西与香港的交流全面展开,双方合作前景广阔。广西律师行业正在积极推进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并建成三个园区法律服务团。希望今后双方逐步进入具体业务、事务交流,在法律服务合作上取得丰硕成果。
    此次香港律师会代表团访问广西律师协会,是今年以来香港律师会的第三次来访,表明了香港律师界对广西的重视和与广西律师界进一步交流合作的愿望。交流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今后桂港两地律师进一步开展具体业务合作奠定基础。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加强技能培训  时刻准备上岗服务
??2013年《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培训班开班
     10月31日,一场旨在培训志愿律师走上《律师到现场》镜头开展服务技能的培训班在南宁开班。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玉华、宣传委员会主任林铸,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副总监刘尊、制片人易智锋、副制片人李天茂等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区直所、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志愿律师及全区各市的联络员近7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开班仪式由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主持人韩娇主持。
    开班仪式上,黄都恒秘书长对即将走上《律师到现场》的志愿律师提出要求,他指出,志愿律师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律师公益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于律己,耐心做好释疑和现场调解工作,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应对,讲究策略,临场解围,严守执业底线。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律师职业道德和言行规范、律师在采访时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及面对镜头的表现艺术等,由授课老师结合节目的实际要求,运用大量详实的事例,围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选题、选材,镜头艺术技巧、拍摄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培训让志愿律师学习用电视艺术传递法治正能量以及现场调解的技巧。
    此前,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签署了合办《律师到现场》栏目。配合节目的需求,广西律师协会组建了《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本次培训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开展律师参与媒体节目技能培训,也是拓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方式、拓展律师宣传新途径的一次尝试,标志着广西律师的服务工作已经浸透到公益类的电视节目,开启了广西律师服务民生的新做法,同时也拉开了律师与电视台现场调解,服务民生的序幕。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3年第八届理事会片会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与理事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好地贴近律师、服务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分别于10月25日-26日、11月8日-9日、11月15日-16日在崇左市、梧州市、河池市召开2013年第八届理事会片会。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分别参加相关片会,14个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列席会议。
    在三个片会上,黄都恒秘书长从律师党建工作、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维权工作、委员会工作、律师公益活动、会员工作、业务交流、秘书处工作九个方面,向理事们通报了1-10月份广西律师协会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作了安排。黄都恒秘书长还向各位理事提出了三点工作建议:一是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开展和完成本委员会的工作任务;秘书处对口联系部门要及时与各个委员会对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希望理事们更加关心、关注协会的工作,一些重要事项需要理事进行通讯表决的,请各位理事认真履行职责,发表意见,作出表态;三是希望各位理事多给协会秘书处提意见、建议,以便秘书处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全体理事和广大律师服务。
    理事们表示召开理事会片会的形式很好,为大家提供了沟通交流的机会。各位理事也在会上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律师党建、律师培训、青年律师培养、律师社保、C证律师执业、律师档案管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律师权益保障、秘书处各部门与委员会工作衔接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黄志文会长在会议总结中也对各位理事的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希望广大理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参与协会工作的热情,共同把协会工作做好。二是专业委员会工作与外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没有真正起到业务引领的作用,委员会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要加强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的探索。四是针对全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期满面试考核标准不一的问题,建议通过设立统一面试考官人才库、统一题库、统一划片考核的方式解决。黄志文会长勉励大家把握好当前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厅领导高度重视律师工作的大好时机,努力把协会工作做好,推动律师事业迈上新台阶。
    此次片会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以行政区划分片区召开理事会,也是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不仅有利于加强理事与秘书处之间的沟通交流,也有利于加强理事之间的交流,通过理事们的集思广益和献言献策,对当前协会工作以及律师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和思路,对做好今后的律师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良性互动齐护职业尊荣  凝心聚力共推司法为民
??北海市律师协会与北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民事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精神,推动民事立案、审理工作“效率与公正”,增加律师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北海市律师协会于11月8日下午组织开展了与市两级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方诗生,市两级人民法院立案、民事审判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北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北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民海事经济涉外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律师代表。
    座谈会由北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彪主持。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就座谈会交流议题第一个发言,对“关于受理案件如何把握审查标准问题”、“关于对当事人或律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否办理签收手续问题”、“关于如何缩短立案审查期限问题”、“关于三人以上共同诉讼如何立案问题”等律师们普遍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就“如何把握侵权案件中‘农与非农’的赔偿标准问题”、“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权利问题”、“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黑白’合同效力问题”以及“关于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效力问题”作了讲解。各基层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也就座谈会议题以及律师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方诗生作总结发言时指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人同盟军,要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积极探索法官和律师正常关系的渠道,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二是在工作中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和提升职业尊荣。
    此次座谈会不但回应了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中存在的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以及律师在民事代理中的关注焦点问题,而且还增加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交流沟通,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北海市法院、律师队伍的执业风采、行业智慧和知识水平。
(北海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律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柳州市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以案说法,以事说法,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1月14日,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覃柳芳律师受邀为参加柳州市妇女法制讲座下基层演讲活动暨柳南基层妇干培训会的柳南区妇联、社区妇幼等300多人讲解《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和维权法律知识。11月15日,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林古泉律师、邓雯文实习律师参加柳北区解放街道办在北站路三角地广场举办的“解放街道‘百姓说事点’宣传咨询活动”。同日,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廖晓军律师受邀在柳北区黄村村委会议室给村民讲授《继承法》和《婚姻法》。11月18日,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主任应邀到广西科技大学为500余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举行一场以《劳动合同法》为主题的法律讲座。11月29日,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律师余志亮、冯梧楠应邀到柳石街道红阳社区参加由柳石司法所组织的以“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律师向社区居民们宣传了包括劳动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内的最新法律知识,现场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行业动态
    ●金秀县成立律师事务所?11月1日,自治区司法厅批复同意来宾市司法局设立天际律师事务所金秀分所的请示,金秀县无律师事务所成为历史。天际律师事务所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三位律师指派驻在分所,办公场所设在金秀县,分所由来宾市司法局和金秀县司法局管理、监督和指导。天际律师事务所金秀分所的设立,必将很好的解决金秀县群众打官司请律师难问题,为“法治金秀”建设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推进来宾市律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来宾市司法局  供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与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1月18日,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与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桂林)、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柳州)、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北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三家优秀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成员单位。签约各方共有45名律师参加签约会。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律师、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杰律师、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承帼律师、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袁公章、熊潇敏、朱华、徐纯志及黎中利律师分别进行业务介绍与经验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启动了三家律所与大成所战略合作资源共享的新篇章。(大成律师事务所  供稿)
    ●柳州6名律师被聘为政风行风评议员?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和行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柳州市纠风办于7月18日举行“柳州市2013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员聘任暨培训会议”。会上,柳州市纠风办向36位评议员颁发了聘书,其中华震所的粟光荣律师、广正大所的李飞鸿律师、汇力所的熊彬律师、桂中天所的韦锦标律师、同望所的胡涛律师、思齐所的龙汉滔律师被聘为“柳州市政风行风评议员”,聘期2年。(柳州市律师科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月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