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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等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结果公示 (2021年第17期)

时间: 2021-09-01      访问量:3,693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组织考核委员会对陈超等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对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情况和实习考核材料的综合评定,确定9人面试考核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面试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实习证号

实习律师事务所

考核

结果

1

陈  超

20012007110126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

事务所

合格

2

梁  艺

20012008210141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合格

3

项智勇

20012007110135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合格

4

谢旬娟

20012007210136

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

合格

5

黄玲昊

20012001210012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合格

6

韦依豆

20012004210039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合格

7

陈朝炜

20011908110158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合格

8

罗文慧

20012005210066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

事务所

合格

9

陈  聪

20012008110146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合格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需要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的,延期期间分别需要重新办理1个、2个或者4个实务训练案件,并应在重新实习考核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实名反映。联系人: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