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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的预通知

2014-10-14      访问量:3,247

桂律协〔2014〕78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区直律师事务所
气排球比赛的预通知
 
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活跃和丰富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文体生活,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提高律师的身体素质,激发律师工作活力,展示律师风采,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11月中下旬举办第三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4年11月中下旬,2天(具体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南宁市(具体地点待定)。
二、参赛对象
(一)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队,执业律师在20人以上的所,单独组队;执业律师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所,允许两家律师事务所联合组队;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队。每支参赛队由领队、联络员、运动员5-10人组成(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领队、联络员可由同一人兼任。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是该所的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已正式签订《实习协议》)或在该所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聘用人员(已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三、比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广西体育局2007年审定的《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先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然后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最后名次。
(三)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前二局比赛先取得21分的队为胜一局,胜二局的队为胜一场。前两局各胜一局,则在决胜局中先取得15分的队为胜一场。
(四)比赛时,要求场上运动员中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场上运动员原则上要求服装统一,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识。
    四、奖项设置
比赛奖励前四名。第一名奖金3000元,第二名奖金2500元,第三名奖金2000元,第四名奖金1500元。同时各获奖参赛队均颁发奖杯一个。另设四名优秀组织奖,各奖励奖金500元,同时颁发奖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报名表》及本人有效证件资料复印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实习证、聘用人员提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同时将《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报名表》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逾期不报名的按不参赛论。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气排球比赛的人员,各参赛代表队应为本队所有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
(三)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实习证、聘用人员提供身份证),以备现场随时核验。
(四)凡在比赛中出现参赛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出,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七天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广西律师协会QQ群公布。
联系人:袁翠微  徐柳萍   联系电话(传真):5849110
电子邮箱: gxlxhyb@126.com
 
 
 
                           广西律师协会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