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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1年第10期(总第35期)

时间: 2011-09-05      访问量:2,229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1年第10期(总第35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9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与律师代表
亲切座谈倾听律师意见和建议
 
 
    2011年8月24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卫福喜及相关处室领导陪同下,到广西律师协会与律师代表们召开座谈会,倾听律师们对广西律师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 2011 〕 37 号)文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查阅复印案件材料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开好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及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纷纷发言,气氛主动热烈。律师们结合如何贯彻文件精神,围绕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律师参政议政、律师社会责任与社会地位、律师宣传、律师培训、律师工作经费保障与支持、律师业务拓展、律师档案管理等问题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赵波厅长高度评价了律师们的发言,表示听取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后“启发大,收获大,增强信心”。并代表司法厅党委,充分肯定了广西律师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赵波厅长对今后广西律师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新时期律师工作的新发展和重要性。二是充分认识新时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对广西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要充满信心。四是对广西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管理工作要充满信心。五是在争取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律师工作)的支持上要倍加努力。六是在争取搭建律师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台上要倍加努力。七是在争取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社会地位、提高律师参政议政能力上要倍加努力。八是在争取解决律师工作经费保障上要倍加努力。
    本次会议体现了司法厅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令全区广大律师备受鼓舞,信心倍增。会议也是司法厅与广西律师协会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年30号文的举措之一,不仅为如何在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律师工作,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思路和策略,而且为今后及长期一段时间广西律师工作明确了具体目标和发展的具体方向。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厅机关各处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