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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迎新年”区直律师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5-12-29      访问量:6,828

桂律协〔2015〕140号



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区直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增强律师体育锻炼意识,提高广大律师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根据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广西律师协会拟在2016年新年来临之际,举办“迎新年”区直律师健步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口号

       活动主题口号为“迎新年、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参与全民健身,乐享低碳生活”;“阳光体育,美丽南宁,幸福你我”。

二、健步走时间

      暂定2016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

三、健步走线路和活动安排

  地点及线路:南宁市青秀湖公园(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后方,详见健步走线路图)

  活动安排:健步走绕青秀湖走两圈。上午9:00,参与活动的人员在出发点(青秀湖公园正门)集中领取健步走活动卡一张;9:30健步走正式开始,参加人员按活动路线行走至中途指定点时再领取第二张健步走活动卡一张,到达青秀湖正门领取第三张活动卡,第二次到达中途指定点凭三张活动卡领取第四张活动卡,第二次回到起点凭四张健步走活动卡领取活动奖品或纪念品一份。

四、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持有律师执业证或实习律师证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实习律师、区直公职公司律师。

此次活动名额250人。按报名时间顺序先后,报满即止。

   五、奖项设置

      活动拟奖励前30名最先到达终点的人员(奖励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定),所有参加人员均可领取纪念品一份。

六、报名

      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区直律师事务所“健步走”报名表》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电子邮箱18074904162@163.com 。

      报名人数超过活动名额的,由协会根据报名情况,按报名时间顺序截止(另行发通知公布名单)。

七、其他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请各区直律师所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律师参与;同时认真组织,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2、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各区直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整个活动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参加人员人身安全。参加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竞走运动的人员。各律师所应为本所参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活动过程中如遇有人员身体不适,应从队伍右侧退出,及时与组织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救助。

  广西律师协会联系人:徐柳萍,13597119156,李丽妮,13877161487,办公室电话:5849110。

广西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联系人:邓攀18076365120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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