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21-04-26 访问量:23,378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20年4月—5月举办2021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报名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5月25日,为期1个月。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8日止为报名时间,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通道报名。
二、培训对象
已经取得广西各级律师协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人员,以及中止执业后现拟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进行。
四、培训要求
(一)点睛网听课要求。线上每名学员应当完成点睛网不少于120个课时的培训课程和广西律师协会举办的专题直播课程学习,并参加培训班组织的线下交流、讨论、分享等培训活动。参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20个课时课程的学习,不得挂机或交由他人代听。课时计算由点睛网进行统计,广西律师协会将通过点睛网培训系统不定时向听课的学员提问,学员回答问题累计错误超过5次的,该课程则需重听。
(二)其他线上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广西律师协会还将举办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注意事项、新手律师答疑解惑等线上培训课程,参训人员需按有关操作规程全程参加,参加线上教学情况将作为集中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线下互动交流要求。班级线下交流会由参训学员所属律师协会负责统筹组织开展,视情况邀请律师协会理事、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到场指导,各地参训人员按区域参加有关活动。
(四)学习笔记要求。参训人员听课时应当做好学习笔记,在培训结束后将笔记本提交至所在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审核学习笔记并向所属律师协会提交初审意见,作为集中培训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集中考试要求。参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培训任务方可参加网络集中培训在线考试。在线考试满分100分,集中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以上。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认真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因自行填报的信息错误而导致培训结业证内个人信息错误,或因填错实习或拟重新执业所在地区域名称而导致培训结业证邮寄地址错误的,后果自负。
(二)各市参训人员最迟应当于6月7日前将网络培训合格证明及学习笔记本提交至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查。各市律师协会和区直律师事务所应当于6月15日前,将本市、本所参训人员网络培训和学习笔记书面审查结果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以便广西律师协会开展集中培训综合评定。
(三)广西律师协会为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的参训人员发放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培训。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将统一于6月底前寄往各市律师协会。
(四)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须服从广西律师协会和点睛网的共同教学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4月1日
本次活动报名《2021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报名》仅对“ 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允许非会员报名)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不限,已报名人数:763。
活动报名时间:2021-04-02 00:00:00 至 2021-04-19 00:00:00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不限,已报名人数:763。
活动报名时间:2021-04-02 00:00:00 至 2021-04-19 00:00:00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