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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育委员会

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

2009-12-07      访问量:3,128      来源:null

    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于2009年12月4日至6日,在桂林召开2009年年会。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教育委员会主任王锦意主持会议,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黄文新、何军,委员陈森、滕华、张元将、罗云飞等律师以及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代表共14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了《2009年广西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概述》、《2010年广西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设想》等文件,并就几个即将出台的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王锦意副会长在会议发言中指出,2009年的广西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是历年以来做得最好的,成绩骄人,得到广大律师的好评。主要成绩体现在培训活动的数量、质量和形式创新上。
    对于2010年律师教育工作,王锦意副会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总结自身经验和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律师协会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适合广西区情的律师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二是加强师资推荐、选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教育委员会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有利条件,寻找和推荐师资,严格按照程序遴选师资,把好师资选聘关;三是在切实保障经费开支的同时,努力节约培训成本,争取低花费、高效益;四是努力做好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把师资评价和培训需求调查结合起来,为师资评价、课题甄选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参考依据。王锦意副会长同时对关心和积极支持广西律师教育工作的委员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对2009年的律师培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会人员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2010年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