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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雪上霜 援助律师解忧愁

时间: 2017-02-07      访问量:1,198

       家住八步区里松镇文汉村的陶某,原是一个身体健全、正值青春大好年华的青壮年,平时陶某在家和年迈的母亲靠种植两亩地、空闲时外出打点散工来维持生计。2010年的一场交通事故,打破这个平静、安逸的家庭,让这个家庭一夜间陷入生活的绝境。八步区法律援助中心无私提供法律援助,让这个陷入绝境的家庭重启生活的光明。

       2010年3月22日,肇事者王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八步区某路口与陶某发生碰撞后逃逸。经交警部门查明:肇事摩托车的实际车主是张某,其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有效期限内。之后,交警部门对本次事故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陶某受伤入院用去医疗费32682.7元后,陶某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提前办理出院手续。7月17日,陶某又感身体不适,再次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6265.1元。因此这次交通事故陶某身体及精神遭受了双重打击,加上陶某母亲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陶某家一时陷入了生活的困境。

       2016年4月,八步区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在了解到陶某实际困难后,主动受理了该案件并及时指派了业务精通的广西桂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小超负责办理该案。唐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方努力,想方设法对该案进行积极的调查取证,及时引导陶某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考虑到陶某家的特殊经济状况,法援中心领导商量决定特事特办,多方沟通协调为陶某争取到鉴定费1700元与缓交诉讼费的机会,使该案提早介入了法律程序。

       援助律师唐小超通过不懈努力,该案经过三次开庭、两次判决,最后为受援人陶某争取到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约159482.7元,有效地维护了陶某的合法权益,使这个陷入绝境的家庭重启了生活的光明。

(贺州市律师协会  谢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