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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入选2019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 2020-03-19      访问量:1,258

        谈起2019年的消费者维权案例,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女硕士坐在奔驰车上哭”的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虽然该事件以奔驰4S店迫于舆论压力为消费者换车而解决,然而,该车主涉及各类民事纠纷等相关信息也被网民们扒了个底朝天,至今余波未息。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
         让广大汽车消费者困惑的是:车主维权,就必须要牺牲自己的隐私,靠大哭大闹来解决问题吗?!
         今年3月11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南宁某进口车经销公司奔驰车质量纠纷案就昭示了相似案情的不同结局:
         2018年12月19日,南宁市消费者刘女士以分次付款的方式,向南宁某进口车经销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G500汽车,总共支付了209.88万元,车辆由西藏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10天之后,12月29日,刘女士请司机前往甘肃兰州接车。
         2018年12月30日晚19时40分许,该车行至重庆市秀山自治县路段。这时,时速仅43公里/小时的奔驰车却突然熄火,再也无法发动,随后司机拨打了车辆紧急救援电话。
         由于道路积雪,交通不畅,直至2019年1月1日,该车才被救援拖车运送至贵州省铜仁市某奔驰4S店检查。检查4天后,铜仁市某奔驰4S店负责人员通知刘女士,称该车电脑版故障,需要将发动机拆解检查。刘女士没有同意,经协商,2019年1月6日,该车终于被拖到南宁某进口车经销公司。
图片来源:海岸线(今日头条)
         此时,刘女士认为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商家换车或退款并补偿损失,但销售方对刘女士反映的问题和诉求都予以拒绝,并主张自己只是居间人或代理人,不应承担相关责任。于是刘女士找到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张海波和潘亮律师介入该案。
         接手案件并对案情进行分析后,律师认为:一是刘女士已向该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对应价款,双方不存在任何委托、居间、代理关系。二是现有证据可推定该车发动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并依法赔偿损失。同时,律师还将保留和搜集该公司涉嫌欺诈的相关证据,进一步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9年2月,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的协调下,奔驰广州公司派来技术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发现,该车发动机机油格中有许多非正常摩擦形成的铁屑,判定该车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
图片来源:海岸线(今日头条)
         2019年4月17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组织下,潘亮律师代理刘女士一方与奔驰南宁车行及南宁某进口车经销公司一方展开现场调解。经过律师的努力,销售方最终同意为刘女士办理退车手续,退回全部车款209.88万元,并另外补偿刘女士12万元,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同样是新买的奔驰没开回家就出故障,商家拒绝换车或退款的剧情,南宁的刘女士并没有选择跳上奔驰车哭闹,而是及时交由律师介入维权,取得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来源: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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