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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法律研学沙龙”开班仪式暨第一期“香港法律事务沙龙”活动在南宁举办

时间: 2024-04-09      访问量:149

        2024年3月30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研学沙龙”系列活动在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正式开启。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韦良钢出席活动并致辞。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商联、广西贸促会、广西东盟法商促进会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企业法务负责人,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区内涉外律师约80人参加。活动由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丘肇宇主持。
活动现场
        韦良钢副会长在致辞中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向各与会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与会嘉宾及企业代表、律师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本期活动为“东盟法律研学沙龙”系列活动的首期,今后还将围绕东盟区域法律实务、东盟区域国别研究等开展九期专题研讨活动。广西律师协会举办“东盟法律研学沙龙”系列活动的目的是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加强广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和储备,推进律企服务供需对接。他希望广大律师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好我区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独特区位优势,努力在涉外法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广西涉外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专题分享环节,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岳奇博士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若干法律问题讨论”为题,围绕境外投资的法律手续、境外投资的架构与融资、境外投资的知识产权保护、境外投资的争议解决机制、外国(域)的查明、跨境投资合同法律适用的分割和跨境投资法律适用中的强行法等七个方面,结合对外投资案例,就跨境投资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中银-力图-方氏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忆律师以“融合大湾区,服务全世界”为题,介绍了拥有大陆、香港和澳门三个法域法律服务资格的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分享了广西企业“走出去”可使用的大湾区法律资源,并着重分析了香港在广西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独特作用。
        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庆丽律师以“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为题,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及实操程序,并结合自身办理过的破产业务分析了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作用及特点。
韦良钢副会长致辞,陈庆丽律师、谭岳奇博士、陈忆律师作专题分享
        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香港法律的国际化、法治化、专业化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分享各自在法律实践中的经验和心得。
        本次活动的举办,不仅让广西律师对香港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也为推动区域法律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广西律师协会将继续发挥资源对接平台、服务引领功能和专业协调优势,为广大律师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

来源: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
文:丘肇宇,图: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