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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青年在行动”主题服务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5-05-04      访问量:1,291

桂律协〔2015〕32号
 
关于开展“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青年
在行动”主题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适逢“五四”青年节,为组织和发动司法厅青年干部职工、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支持和推动“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建设,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团总支、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计划组织司法厅青年干部职工、青年律师到崇左市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青年在行动”主题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8:00-17:30(7:50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大院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活动地点)
二、活动地点
    崇左市白头叶猴生态公园、崇左壮族博物馆、石景林公园
三、活动内容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起“保护生态环境,关爱白头叶猴”倡议,清扫生态园区,开展青年干部和律师户外拓展和联谊活动。
四、参加人员
    厅领导、厅直属机关党委领导,司法厅机关团总支委员,厅机关35岁以下年轻干部、职工,广西律师协会领导,35岁以下青年律师(名额30人)
    35岁以下青年律师可报名参加,广西律师协会将视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青年律师以所为单位向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室提交活动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gxlsxh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加青年活动”)。报名截止日期为511日上午12:00前。逾期未报名的律师事务所不再提供活动名额。
(二)为避免资源浪费,请报名参加活动的律师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可参加活动律师名单将于5月12日在广西律师网公布,被列入参加活动名单人员务必要按时参加活动。
(三)参加活动人员当天请着运动装,并持律师执业证签到(本次活动时间可计为2015年的律师教育培训现场课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5年5月4日
(联系人:潘文君、刘莹,联系电话:587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