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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09年第3期(总第3期)

时间: 2009-12-28      访问量:2,233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09年第3期(总第3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9年 6月23日 
  
5月份工作 

 
 
一、  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二、  2009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证续期工作圆满完成
 
三、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对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  阅卷权  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四、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积极向司法部选报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五、  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区直律师事务所2007~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六、  北海市律师协会理事成员积极捐资助学献爱心
 
七、  知识产权保护与律师实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举行
 
八、 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协会开展“三个一”结对子活动
 
九、  河池市律师协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  柳州市律师参加5.12 防震减灾日 宣传活动
 
十一、南宁市律协党总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赴中铝广西分公司调研
 
十二、柳州市司法局开展律师“法律六进”社区服务专题调研活动
 
十三、崇左市律师协会党支部积极参与法律夜讲进渠黎林场暨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活动
 
十四、法律服务到侨企??南宁市律师协会为多家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十五、我区律师业务培训实现常态化
 
十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大型专题培训班
 
十七、广西律师协会召开我区律师与朱树英律师座谈会
 
十八、广西律师协会到南宁明天学校举行庆六一暨法律讲座进校园活动
 
十九、桂林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桂林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二十、贺州市律师代表队参加贺州检察官辩论赛
 
二十一、玉林市律师协会举办第一届玉林律师运动会
 
 
 
 
 
 
 
 
 
 
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本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予以部署。
 
2009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证
续期工作圆满完成
 
2009年5月,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组成工作组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证予以续期,经过审查,截止5月底,我们共对全区349家律师事务所、3463名律师的执业证有效期予以延续,并加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09年检注册专用章。其中国资律师事务所81家、合伙律师事务所251家、个人律师事务所17家;专职律师3045名,兼职律师163名、公职律师56名、公司律师13名、法律援助公职律师186名。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对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2008年6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作了新的规定。为了客观、全面地了解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桂政法函(2009)8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温卡华书记的批示,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协调有关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等制度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实施了对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积极开展工作,先后下发桂司通(2009)44号、桂司通(2009)58号和桂司通(2009)64号三份通知具体部署调研工作要求,其中桂司通(2009)58号由自治区司法厅起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行文下发,将调研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完整、及时地下发到各个接受调研的基层单位,将调研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5月18日至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抽调人员组成4个调研工作小组分赴全区14个市进行调研。各调研小组在各市通过多种调研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工作,掌握了第一手数据,基本了解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组累计下发《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六百余份,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等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考校;在全区各市组织召开由调研组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很多地市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由本市政法委牵头、司法局具体承办,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部到场积极参与座谈会,并在会上交流各部门对实施《律师法》的做法和意见;还在各市都走访了若干接受调研的基层单位。接受调研的基层单位主要为各市县基层看守所、拘留所等。部分接受调研的基层单位相对较为偏远,例如三江看守所、龙胜看守所。
通过在基层单位的调研工作,调研组掌握了基层执法单位执行《律师法》相关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也为之后的总结落实工作做好了铺垫。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积极向
司法部选报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
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设在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以来,广西律师协会更加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挖掘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单位、个人,努力营造党建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今年5月,根据司法部政治部《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2009〕司政85号)要求,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对各市司法局、区直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事迹进行了初审。经过与通知要求对照,结合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对按时提交了先进事迹的中共柳州市局机关委员会、创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区直所)、王莹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区直所)、广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区直所)、国海律师师事务所党支部(南宁市)、顺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梧州市)、中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百色市)等7个单位和黄志文律师(区直所)、黄强光律师(区直所)、庞才友律师(区直所)、兰国乔律师(南宁市)、丁志力律师(柳州市)、唐保定律师(梧州市)、张恩岱律师(百色市)等7名个人进行比对,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提交了《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关于审定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宣传对象的请示》(桂律请〔2009〕4号)。6月2日,经厅党委认真研究讨论,同意了厅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办公室向司法部推荐中共柳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柳州市)、创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区直所)、顺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梧州市)等3个集体和黄志文律师(区直所)、黄强光律师(区直所)等2名个人作为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宣传对象的拟办意见。
 
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区直律师事务所2007~2008
年度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活动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桂司直党〔2009〕6号)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律师协会党总支于5月11日在南宁召开区直律师事务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会议,32名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经推荐、投票、公示,评选出了区直律师事务所2007~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1个、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6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分别是王莹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王莹文所凌斌律师、民族所许邕桂律师、创想所庞才友律师、广合所黄志文律师、东方意远所王锦意律师、欣和所钟小慧律师、八桂所陆振华律师(姓名按得票多少顺序排列)。此次评选出的1个单位和7名个人已被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律师协会党总支推荐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2007~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其中,凌斌同志被推荐参评自治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北海市律师协会理事成员积极捐资助学献爱心
 
5月7日,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诗生带队,公律科科长林丹、法宣科副科长黄镜禧等一行5人,来到铁山港区营盘镇能村小学捐资助学,北海市律协理事成员捐资3000元,市公证处捐资1000元,为学校购买了100套桌椅,解决了该校课桌紧缺的燃眉之急,北海市司法局、市律协、市公证处的爱心捐款令全校师生感激不已,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好好学习,将来努力工作用爱心回馈社会。
 
知识产权保护与律师实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举行
 
5月8日,广西律师协会举办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律师实务研讨会暨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在南宁举行。广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韦志边、广西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周冕、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主任范金初出席会议并作专题报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骆伟雄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丁志利律师(柳州汇力所)、委员黄九华律师(区直广合所)、滕华律师(区直远东所)和陈冰律师(南宁横原所)分别就知识产权实务作了相关报告。包括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成员在内,全区共有70多名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上,与会人员还就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和发言。本次研讨会紧跟当前经济形势,内容深入浅出,案例生动鲜活,气氛热烈活跃,受到了与会代表的欢迎。对拓宽我区律师的视野,调动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律师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桂林市司法局 桂林市律师协会开展
“三个一”结对子活动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关于开展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桂林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和桂林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区(乡镇)、困难企业开展“三个一”的结对子活动,即帮扶一个单位,开展一条法律咨询热线,做一件维权和捐助方面的实事。到目前为止,有2个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政府部门结对子;有15个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结对子;有25个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结对子;有5个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子;有3个律师事务所与学校结对子,全市律师事务所参与率达100%。“三个一”结对子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党员律师的宗旨意识,发挥了律师建设和谐桂林的职能作用。
 
河池市律师协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5月8日,河池市律协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律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河池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政岐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市律师要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战明国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韦明放、市第二指导检查组组长黄凤阳同志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河池市律协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动员会后,河池市律协全体律师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之中,律协上下迅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柳州市律师参加5.12 防震减灾日宣传活动
 
5月12日是四川汶川地震一周年纪念日。为纪念在地震中逝去的同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柳州市政府在柳州市人民广场举办了“防震减灾日”宣传活动。按照柳州市司法局的安排和要求,柳州市律师协会派出8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向过往市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震避震宣传手册》等,并在现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市民们纷纷就关切自身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我市律师均耐心的一一作出解答,并给予了相应的意见。活动于下午2点正式开始,虽然本次活动中,太阳高照,气温较高,但依然有不少市民在现场观看、参与了本次宣传活动。活动得到了市民的欢迎和肯定。
 
南宁市律协党总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赴中铝广西分公司调研
 
5月13日,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赖世旭率局机关党支部和中共南宁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各支部书记、律师等36人到中铝广西分公司参观调研。
当日上午,赖副局长一行人到公司矿山部、氧化铝三期现场、电解铸造车间等地实地参观 ,并听取了该公司总经理办副主任张家志对公司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介绍。通过学习参观,一行人亲自感受到了该公司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成果,领略到了该公司在探索发展道路中的独特魅力。
参观结束后,赖副局长一行与该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兵等领导进行了座谈。座谈中,李副书记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近年来的生产经营建设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并就新《合同法》颁布后该公司遇到的劳动纠纷问题以及当地农民偷采煤矿资源等问题征求了律师们的意见。各位律师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供该公司参考。 
最后,赖副局长指出,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南宁市律师协会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为企业出谋划策。赖副局长表示,今后公司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南宁市律协将不遗余力给予支持,保障公司合法、顺利运作。
 
 
柳州市司法局开展律师“法律六进”
社区服务专题调研活动
 
 
5月15日上午,根据柳州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部署,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农荣生、公律科副科长曹德琼在柳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覃世东、华尚所主任黄华、银正所主任刘俊雄、秘书处工作人员龙月庄的陪同下,到柳州市柳南区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律师“法律六进”社区服务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活动中,农副局长一行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征询了社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要求和意见,并针对柳南区社区的特点,就新柳州人法律维权方面共同进行研讨,达成共识。
 
崇左市律师协会党支部积极参与法律夜讲进
渠黎林场暨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活动
5月19日下午,崇左市司法局在扶绥县渠黎林场举办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律夜讲进渠黎林场暨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崇左市律师协会党支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会长朱恒忠、律师蒙苏与司法局领导组成2队送法小组,分别由渠黎林场党委书记姚荣军、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党工委书记冯少华的带领,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等知识读本送到林场职工代表家庭,上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为提高林场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合法经营,并在渠黎华侨林场篮球场,宣传讲解法律知识,接待群众咨询,赠送法律知识资料。在法律咨询现场,通过面对面的提问、现场咨询和解答,不仅提高了广大职工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还激发了广大职工浓厚的学法兴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法律服务到侨企??南宁市律师协会为
多家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5月中旬,南宁市律师协会与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侨联)联合开展了历时3天的法律服务进侨企活动。本次活动,由南宁市律师协会张宏新会长和律协常务理事韦泓安、戴红斌、马艺珊、张坚等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给南宁市内八家华侨企业和两个华侨经济开发区提供了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在这3天的法律服务活动中,服务团给广西南宁市卓立实验学校、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南宁市西岸枫谷数据有限公、广西柏顿食品有限公司、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隆安华侨管理区及其下属的福隆化工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