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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3年第10期(总第65期)

时间: 2013-10-15      访问量:2,364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3年第10期(总第65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0月14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律师践行群众路线 贴近百姓服务民生??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合办《法治最前线》栏目《律师到现场》……………………………………………………(2)
广西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培训班在邕举办………………(3)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秘书处人员到南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
 
行业交流
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在邕召开………(5)
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交流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业务问题??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6)
 
行业动态
广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获司法部通报表扬……………………………………………(7)
贵港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8)
梧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8)
 
 
行业要闻
律师践行群众路线    贴近百姓服务民生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合办《法治最前线》栏目《律师到现场》
    9月17日上午,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法治最前线》栏目《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签约暨启动仪式在广西南宁市举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电视台副台长庞通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敢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与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总监颜兵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嘉宾为志愿律师团的律师代表颁发了聘书。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刘明星代表首批入选《律师到现场》的志愿律师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首次合办律师公益服务栏目尚属首次,是律师业与新闻业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拉开广西律师通过电视传媒参与普法宣传、展示广西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帷幕。为了更好地配合栏目制作的要求,9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联合组织志愿律师团面试工作,通过对律师的业务知识、基本素养、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测试,确保志愿律师团的素质和质量,最终从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各市律师事务所中遴选出93名志愿律师。其中区直所28名,南宁市20名,柳州18名,桂林3名,梧州2名,北海3名,贵港2名,贺州1名,百色8名,河池3名,崇左5名。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有关处室、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和广西电视台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入选首批志愿律师团的驻邕律师代表约65人参加了签约暨启动仪式。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培训班在邕举办
    为提高广西律师行业广大通讯员宣传律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律师行业宣传队伍的骨干,广西律师协会于9月23日至24日在南宁市广西监狱管理局南宁转送站举办广西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培训班。来自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及13个市的77名执业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协会副会长林敢、协会宣传委主任林铸出席开班仪式。
    培训班上,广西法治日报社编委、新闻中心主任黎品玉和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原调研员梁雪灵两位专家给学员分别讲授《通讯员采写技巧》和《如何拍摄好法制宣传照片》。
    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如何不断提高广大通讯员宣传律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既要充分认识律师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要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争取有效措施,把律师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要继续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吸引更多的律师加入到通讯员队伍中,对他们进行写作技巧培训,提高素质及稿件质量,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律师行业通讯员队伍;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律师行业的宣传报道,除了积极宣传律师工作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又要宣传广大律师去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既要向广西律师协会开办的刊物、网站投稿,又要积极向地方电台、广播、网站投稿,大力宣传律师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律师工作。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秘书处人员到南宁监狱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组织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9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带领秘书处全体人员到南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协会宣传委员会主任林铸参加活动。南宁监狱监狱长唐德仁、政委凌文省、副政委谢立明、纪委书记兰一雄等一同参加活动。
    在座谈中,唐德仁监狱长介绍了南宁监狱的监管改造、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黄都恒秘书长也介绍了广西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随后,大家在监狱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学习教育和文化活动场所、宿舍、卫生所、食堂、会见室、劳动场所,了解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和劳动改造等情况。南宁监狱一流的硬件设施、人性化的管理,让大家感觉到这些服刑人员虽然失去了自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党和国家并没有放弃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教育改过自新,让他们仍然感受温暖和关怀。大家还听取了在押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该服刑人员深刻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从内心忏悔由于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偏离及党性的缺失,毁掉一度曾经辉煌的人生、幸福的家庭,最终堕落为一名罪犯。大家亲眼目睹高墙内外的巨大差距,感受到失去自由的可怕,也感受到权力欲望和金钱欲望恶性膨胀带来的危害。
    通过参观和接受教育,大家的心灵受到了震撼,灵魂得到了洗礼,一致表示要引以为诫,慎言慎行,自觉以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交流
 
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在邕召开
    值此中国-东盟博览会十年之际,为了加强新加坡律师和广西律师的业务学术交流,促进双方律师的合作,提高业务水平,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于9月3日下午举行了业务交流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普通律师代表等20人参加会议。创立于1861年的新加坡瑞德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向新加坡律师致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回顾了以往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交流合作的历史,并期望双方能够更加深入的合作,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新加坡三名律师分别从不同法律领域进行“传经送宝”。许闻钊律师就新加坡法律中关于并购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通过资金运转、公司注册、税收等方面的例子来对中新两国关于并购法律的特点和不同之处进行详细说明。许佳仁律师对新加坡法律中建设基础工程类的法律进行详细解读,并着重讲解了新加坡法律中对于基础工程部分和中国法律规定相左的地方,并提醒在座律师一定要注意此方面的细节。葛黄斌律师就新加坡法律仲裁问题进行解读,通过案例、对比等方式详细阐述新加坡法律仲裁的重点和特点,其中多国适用原则和本地仲裁国际化是新加坡法律仲裁的一大特点,并对中新两国的法律仲裁制度进行对比。双方律师还进行了相互交流,参会广西律师纷纷主动提问。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交流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业务问题
??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改后刑诉法,促进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发展,广西检察官协会与广西律师协会于2013年9月11日在南宁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广西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曾学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黄志文会长、黄都恒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自治区司法厅代表、广西律师代表等约30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改进检察、律师工作,如何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如何促进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的交流开展热烈讨论。
    座谈中,律师们就非法证据排除、检察院自侦案件嫌疑人会见难、卷宗查阅难、律师及时跟进案件进度难、证人出庭、人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建议通过强化沟通、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尝试检察官律师进行执业前互访体验等方法解决律师执业中的问题。检察官们对律师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应。
    司法厅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新刑诉法修改实施后,公检法司的工作有了新的改进。同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检察官、律师之间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让双方有更多交流沟通的机会;二是开展检察官、律师同期培训活动,增加控辩双方的相互了解;三是不断健全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的沟通会商机制;四是检察官和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可以考虑联合进行专业性司法鉴定,减少双方分歧和矛盾。
    自治区检察院曾学愚副检察长在发言中提出,本次座谈会是架设控辩双方沟通交流的桥梁,希望这个平台能够不断发挥作用,使双方能够更进一步持续交流,目的是帮助检察官守护法律底线,避免造成冤假错案,保障司法的公正与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广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为了激励和调动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司法部决定对近年来全国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成绩的100家律师事务所、200名律师予以通报表扬。我区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以及广西桂兴律师事务所黄炳德、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李佳潞(女)、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李家庆、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许邕桂、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钟启苏等5名律师获得司法部通报表扬。(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贵港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9月7日,贵港市律师协会召开贵港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贵港市司法局局长韦宁等局领导及贵港市律师代表47人参加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贵港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等文件,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陈志明律师当选为第三届贵港市律师协会会长,曹旭成、马彬华、林子程共三名律师当选为副会长,同时,贵港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聘任周志旗律师为秘书长。(贵港市律师协会  供稿)
    ●梧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随着新学期到来,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师协会心系贫困大学生,近日发出捐款助学献爱心倡议,梧州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和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纷纷响应,三天时间收到捐款1.4万多元。该笔款项已分别送到局退休干部特困家庭大学生和扶贫联系点思泰村、清洁乡村联系点车较村的低保户、单亲家庭陈亚弟等共13名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手中。(梧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