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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4年第1期(总第69期)

时间: 2014-04-21      访问量:6,739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4年第1期(总第69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4月18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梁海萍副部长一行到司法厅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2)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3)
阳春美景邀共赏  文体活动情谊浓??广西律师协会开展2014年女律师文体活动……… (5)
 
服务民生
百色开展农民工维权律师团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
柳州市成立广西首家旅游法律服务团……………………(6)
巾帼维权接地气法律宣讲进农村……………………… (7)
 
行业动态
北海市律师协会召开三届三次理事会议…………………(8)
柳州律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8)
 
 
 
行业要闻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梁海萍副部长一行
到司法厅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
    2014年2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梁海萍一行6人,到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并与相关处室人员和律师党员代表进行座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韦晓,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王锦意、李安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党员律师代表共21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梁海萍副部长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对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就到司法厅开展调研工作的目标任务作了说明。王荣华副厅长对梁海萍副部长及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梁海萍副部长及中共广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对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的感谢!并汇报了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韦晓从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以及当前广西律师行业党建所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向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广西律师协会黄志文会长及凌斌、王锦意、李安华副会长也重点就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向梁海萍副部长和调研组作了汇报。长期从事律师党务工作的律管、律协党总支副书记许邕桂也就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律师执业和事务所管理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以党建促所建等方面谈了自己的认识体会。
    梁海萍副部长对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此次调研工作的成效表示满意。他说,从汇报的情况看,近年来,广西律师行业党建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家在发言中讲真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使调研组对律师行业党建情况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启发、有帮助。同时,梁海萍副部长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律师行业的宣传工作,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律师行业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起我区律师行业的标杆性代表;二是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形势不错,困难不少,要创新思维、改变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结合业务来抓,以党建促进律师业务开展,使党建工作获得更强的内深动力。梁海萍副部长对与会人员在座谈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当场给予了答复,表示从今年起将党员律师的学习培训纳入组织部门的培训计划,并进一步改进律师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学习培训方式。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为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推动广西律师行业迈向新台阶,取得新发展, 2014年3月23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应邀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等57名理事出席会议。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广西律师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财务预算》、《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以及相关委员会副主任免职事宜。
    李杰副会长向会议通报理事人员变动情况。经2013年贵港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陈志明当选为贵港市律师协会会长,根据《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章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陈志明取得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当然理事资格,原贵港市律师协会会长林奕的当然理事资格取消。
    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3年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及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从政治、发展、管理三个方面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要找准切入点,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关注了解新的经济热点、区域重点,有所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要加强律师队伍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诚信建设,弘扬律师文化,大力推动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王副厅长强调,广西律师协会要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与有关部门沟通,不断改善执业环境,争取减轻律师税赋负担,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的环境,注重加强自身宣传能力,多方面、多层次地向社会宣传律师行业,以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阳春美景邀共赏  文体活动情谊浓
??广西律师协会开展2014年女律师文体活动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
    2014年3月28日,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公章、林敢、李安华、黄玉华,女律师工作委员主任马艺珊、副主任覃凤雯、李坚、史英,文体委员会副主任岳秋莎率全区120多名女律师到南宁九曲湾温泉度假村、侯哥山庄开展女律师文体活动。
九曲湾的温泉水温暖着女律师的身心,女律师在这高雅舒适的环境中得到了放松。尔后,大家又来到优雅宁静、空气清新的侯哥山庄,采摘水果,进行OK比赛、打扑克牌、打桌球等轻松愉快的娱乐项目。部分厨艺好的女律师还大秀厨艺,现场炒猪杂和五花肉,味道独特鲜美,为大家的晚宴增添了暖暖的家味。
    参加活动的女律师表示,平日里大家忙于工作疏于交流,借着到户外踏青,开展文体活动的机会大家得以欢聚一堂,增进感情交流,在领略了自然风光的同时,又感受了人文关怀,释放了压力,愉悦了身心。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服务民生
百色开展农民工维权律师团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月9日上午, “农民工维权律师团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百色市火车站开展。
    本次活动由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带头,为农民工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以最直接的方式提供零距离和无偿的法律服务与法律帮助。现场就农民工兄弟们关心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目的是为农民工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据统计,活动当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100余次农民工和其他群众就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和了解。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当主动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我们的使命和义务。”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黄伟旗主任称,通过这种形式,能为农民工和市民提供零距离的服务,解答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和疑惑。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傅伟律师表示,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扶,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法律手段合理表达诉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农民工表示,平时经常遇到的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难题通过活动得到了较好的解答,同时和服务团的律师建立联系,为今后继续得到帮助搭建了平台。
    据悉,此次活动仅仅是百色市今年"农民工维权律师团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工作的起点,下个月还将在百色市各县范围内陆续开展。
(百色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成立广西首家旅游法律服务团
    2014年3月15日,是《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个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日。当日由柳州市旅游局、柳州市工商局、柳州市司法局主办,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协办,在柳州市最繁华的五星步行街举行“品质旅游  满意柳州3•15诚信旅游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柳州市旅游局与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当场签约,宣告柳州市旅游法律服务团正式宣告成立。据悉,这是目前为止,在广西成立的第一个旅游法律服务团。
    《旅游法》实施以来,对旅游者在购买旅游服务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等,有了新变化和更高要求,因而有必要引入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以更好地处理旅游投诉和调解工作。柳州市旅游法律服务团由柳州市司法局和柳州市旅游局共同组建,由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团队担任。旅游法律服务团以保护旅游经营者以及游客的权益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旅游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任务,为市旅游局、旅游经营单位及游客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旅游法律服务团将不定期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为各旅行社培训法律知识。今后,柳州市旅游企业、旅游者在遇到旅游纠纷时,可拨打旅游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8978024377咨询。如遇法定节假日,该律师团队还将全天候电话值班,为旅游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柳州市旅游法律服务团的成立,为规范柳州市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巾帼维权接地气 法律宣讲进农村
    2014年3月7日 ,梧州市2014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拉开了序幕。今年维权周活动主要围绕“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主题开展,旨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将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基层、家庭,送到广大妇女儿童身边。梧州市律师协会积极配合指派女律师参与活动。在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仁义村周屋组,市妇女儿童律师服务团黄建军律师与妇女进行面对面法律咨询,帮助妇女依法维权。黄律师围绕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人身安全等权益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就妇女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妇女同胞们纷纷表示,这种活动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让我们了解到更多的家庭平安理念和婚姻问题调解技巧,对提高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维护好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梧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北海市律师协会召开三届三次理事会议?2月24日下午,北海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方诗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协会会长王彪支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海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北海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表(初稿)》,并一致表决通过《北海市律师协会惩戒和维权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北海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和《北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处理流程图》。(北海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律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月1日,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十余名青年党员律师组成柳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志愿服务队,在人民广场参加由团市委举办的的柳州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启动仪式暨青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该所律师共接待市民法律咨询上百人次,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