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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1年第2期(总第27期)

时间: 2011-04-18      访问量:2,142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1年第2期(总第27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 6日 
 
目   录
 
热点聚焦………………………………………………………
关注消费热点 服务百姓民生…………………………… (2)
柳州市百名律师打造广西独家妇女维权律师团队……  (3)
 
工作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5)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6)
 
信息速递
柳州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专题研讨会……………………………………………………………(7)
各地律协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7)
 
 
 热点聚焦
关注消费热点   服务百姓民生
        ---3.15各市律师在行动
 
在今年的3.15到来之际,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的途径、理性地表达维权诉求,各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为构建和谐稳定模范区贡献力量。 
柳州市司法局组织柳州律师积极参与由柳州市整规办、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柳州日报社主办的“2011走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律师们就民众咨询的房屋买卖、室内装修,汽车消费、购买家用电器等纠纷问题热心地答疑解惑,受到了众多市民的关注,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更有一些不辞辛苦的群众从三江、融安、融水等地冒雨赶来。律师们的真情投入,得到了市民们的好评,反响良好,成为宣传活动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崇左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积极响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商局主办的“2011崇左市走进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崇左律师参与其中,围绕“消费与民生”这一主题,以宣传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板报展览、现场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护消费权益促进民生的理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当日咨询中,律师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消费领域所涉及的法律热点问题,通过提出合理的维权建议,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掌握维权知识,使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各市律师积极参加3.15宣传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切实为老百姓做实事,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一份力。同时也向社会公众展示了律师关注民生、热心公益的良好的社会形象。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隆重举行“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
暨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宣誓仪式
2011年3月1日下午,柳州市妇女联合会、柳州市综治办、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在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隆重举行柳州市“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宣誓仪式。来自全市六县四区妇联主席、分管维权工作副主席或维权干部,四城区妇联组织基层妇干,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律师和媒体记者共280名参加了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其主旨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好地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维权解困援助,对符合“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解困资金”使用范围的妇女儿童,给予维权解困援助。启动仪式上,张素琼、覃柳芳、毛锦华等13名女律师被市司法局、市妇联授予“第一届柳州市妇女维权律师团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市司法局、市妇联还向扩充后的“妇女维权律师团”授团旗,并向100名律师颁发了聘书。
2005年,柳州市妇联、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挑选13名女律师成立了广西首支“妇女维权律师团”,同时还在全市7个律师事务所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电话。13名女律师轮流每月定期到市妇联信访接待室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到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指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给予法律援助。五年来,该团共为18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如今,“妇女维权律师团”由成立时的13名清一色女律师组成的扩充至100名由女律师和男律师共同组成。扩充后的“妇女维权律师团”将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一是扩大维权覆盖面。律师团由市区覆盖到全市十个县区。共设立11个小组,分别与市、县、城区妇联结对,并签订《协议》,为各级妇联依法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妇女维权律师团每半年召开一次有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律协、正副团长、各小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和研究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三是完善信访值班制度。由原来的每月一次增加到每月两次,即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二上午在市妇联信访接待室开展信访咨询接待工作。
(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工作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为总结协会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广西律师协会于2011年3月5-6日在南宁市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卫福喜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副会长陈承帼、黄志文、韦建邦、王锦意、许邕桂、彭荣汉、孙骏、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等30名理事参加会议。部分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王莹文会长主持。
3月5日,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西律师协会《2010年工作报告》、《2011年工作计划》等文件。会议还审议表决同意有关委员会辞职事宜及通报当然理事变更情况。
3月6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8个专门委员会及13个专业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2010年工作,这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采取此种做法,不仅有利于理事会了解委员会工作情况,也利于增强委员会工作荣誉感和责任感。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2010年度优秀委员会,其中教育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当选为优秀专门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当选为优秀专业委员会。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
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2011年3月6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2011年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王莹文会长等广西律师协会领导,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了会议。广西律师协会彭荣汉副会长主持会议。
黄志文副会长就各专委会在落实“两办意见”中的工作要点进行部署。会议就如何落实“两办意见”、如何开展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完善专委会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业务学习研究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交流。
王莹文会长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委员会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指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委员会活动,丰富活动方式和内容,开拓思路,提高活动质量;加强委员会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增强委员会的政治性和纪律性,提高执行力;大力加强委员会之间的交流、合作,协同作战;加强与全国律协相关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律协网站平台;根据各委员会的业务领域范围,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联系,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信息速递
 
●柳州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专题研讨会----2011年3月5日下午,由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调解庭及柳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专题研讨会”在柳州市举行,研讨会规模近200人。与会人员就如何帮助企业增强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等问题开展专题演讲和讨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希望以后多开展此类活动。
(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各地律师协会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阳春三月,春雨绵绵,为丰富女律师的业余生活,各市律师协会纷纷开展了一系列联欢活动,纪念三八妇女节的到来。南宁市律师协会组织女律师们到乡村大世界举行气排球、拔河、跳绳等踏青游园活动。河池市律师协会则组织了女律师们到南丹县小场镇油菜花地春游,期间主动地帮助当地农民采摘油菜花。活动不仅让女律师们陶冶了情操、增强了锻炼,而且加强了彼此之间的交流,增进了友谊。(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厅机关各处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