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调整补充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的通知
时间: 2023-09-18 访问量:2,795
桂律协〔2023〕7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决定面向全区调整补充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近5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记录。
(二)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能保证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协会安排的面试考核工作。
(三)已经取得实习指导律师资格。
(四)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当然考官无需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向所属律师协会申报。区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二)各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后,于11月3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律协/律师所考官申报材料”。
(三)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情况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推荐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择优推荐各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曾担任过本级律师协会实习面试考核考官的律师。
(二)已入选广西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库的律师,不需重复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华,联系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