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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全面试运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系统的通知

时间: 2020-06-23      访问量:6,374

桂律协〔2020〕4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律师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管理工作效率,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全面试运行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实习人员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0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试运行2个月。如试运行期间未发现重大问题,则直接转入正式运行。
        二、试运行对象
        申请在广西区内实习的人员,通过实习人员管理系统申领实习证的实习人员,指导律师,各市律师协会负责实习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功能模块
        (一)实习证申办模块。申请办理实习证人员通过该模块进入申请实习通道,根据指引内容逐步完成实习证申办各项操作流程。申请人员拟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有关工作人员负责网上办理受理、审批实习申请。
        (二)实习变更申办模块。实习人员实习期间需要变更指导老师、申请转所实习的,可在该模块提交相关申请,由颁发实习证的律师协会负责审批。
        (三)集中培训班报名模块。主要用于实习人员在该模块中提交参加集中培训班相关班次的报名信息。
        (四)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管理模块。2020年7月1日(含7月1日)之后取得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需要申请面试考核的,由该模块提交实务训练材料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实习所在市律师协会负责审核后安排面试。
        四、操作办法
        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区分不同功能和使用对象制定了《广西律师协会实习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请实习版)》《广西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系统(实习人员)操作手册》《广西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系统(实习指导律师)操作手册》,使用管理系统各模块功能可按照上述操作手册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和操作手册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各有关人员能够顺利使用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办理实习管理有关事项。
        (二)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指定1名负责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试用对接联系的联络员,联络员信息请于6月29日前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
        (三)实习人员在使用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反映;各市律师协会在使用中遇到问题的以及收集到实习人员反映的问题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馈情况。
        (四)每名申请实习人员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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