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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1年第6期(总第31期)

时间: 2011-08-03      访问量:2,046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1年第6期(总第31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7月21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广西律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上大展风采……………………………………………………………(2)
桂林市出台《关于依法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2)
行业动态
严格行业准入机制 广西正式启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3)
严格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以考核促进行业发展…………(4)
桂林市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6)
行业简讯
车祸无情人有情 河池律师齐献爱心…………………… (7)
《刑法修正案(八)》大型培训于柳州举行…………… (8)
 
 
行业要闻
 
    ●广西律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上大展风采?2011年6月11日至15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在广西体育馆隆重举行。在展示汇报会当天,广西律师红歌方块唱着《走进新时代》,一展律师良好的精神面貌,荣获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红歌比赛二等奖。在运动会比赛中,广西律师凭借着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精神面貌和顽强作风,展现出律师在运动场上的飒爽英姿,荣获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汇报会暨体育运动会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桂林市出台《关于依法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存在一些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违规、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事有偿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业务和刑事诉讼法律服务市场混乱的问题,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研,并与公、检、法部门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2011年5月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文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了除律师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从事有偿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业务。“意见”的出台,为整治刑事诉讼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了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也有利促进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桂林市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严格行业准入机制
广西正式启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和专业素质,广西自2011年5月起开始正式启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2011年4月20日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
2011年5月31日,广西律师协会举行首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共有19名实习人员参加。广西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的10位委员组成2个考核小组负责此次面试。考核小组从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职业道德、执业素养、律师实务及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六个方面,结合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证明材料,进行多角度、灵活的互动式问答。互动式问答结束时,每个考核小组组长均对实习人员的面试情况做出简要点评,客观地指出实习人员的优缺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实习人员的执业方向作出正确引导。
    2011年5月9日,南宁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对南宁市直所的8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采取材料审查与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阅申请材料、现场提问、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全体面试考官合议讨论的形式,最终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
    除百色、崇左、贺州、梧州4个市由于各方面原因,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由广西律师协会代行外,其他市将陆续自行进行面试考核工作。通过面试考核,增强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对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对律师行业价值、社会责任的认同感,对于有效保证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初始执业律师的执业水平,促进律师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健全律师职业准入门槛,严把律师“入口关”,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这一刚性要求的重要举措。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严格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以考核促进行业发展
 
    自2008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以来,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对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的管理,促进我区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把好年度考核关。2011年1月-6月,全区进行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并顺利完成。截止2011年6月9日,全区共389家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8%)、4089名律师(占律师总人数的99%)通过2010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
    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健全专门考核机构。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专门成立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厅长卫福喜任组长,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秘书长严丽萍为副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区各市司法局均建立了年度考核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评定并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全区各市律师协会均建立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的评定并报广西律师协会备案。
    建章立制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工作。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2010年就开始研究建立我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制度。2011年2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1]17号),对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中开展2010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做出明确要求。2010年8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出台后,广西律师协会在总结律师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在2010年12月30日正式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该《办法》结合广西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年度考核的评定标准,细化了考核的程序,规定了各级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的职责,可操作性较强,为开展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严格履行评定要求,以考核促行业发展。2010年以来,全区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开始独立履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年度考核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年度考核质量关,以考核促进行业发展。通过对律师事务所的队伍建设、执业资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进行检查,同时将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购买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情况、律师事务所购买执业风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的情况、纳税的情况列入检查内容,有利促进律师事务所进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利于律师事务所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对律师执业情况、业绩、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不仅有利于规范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和及时履行会员义务,而且有力于督促律师积极参加培训和业务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服务水平,进而促进律师队伍不断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还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条件,如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佳律师和2008-2010年度广西优秀律师的评选,均要求律师连续5年或3年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更加有力调动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参加年度考核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桂林市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桂林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扎实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
    召开座谈会,推广量刑规范化工作。2011年4月1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桂林市律师协会召开了由全市400余名律师以及多名刑事资深法官参加的“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座谈会。在专题座谈会上,法官们认真听取了律师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建议,介绍了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向律师们提出量刑抗辩的相关意见、建议。通过座谈会,达到相互沟通、规范抗辩的目的,从而推动今后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展。
    组织观摩庭审, 宣传量刑规范化工作。2011年4月15日,桂林市律师、桂林市刑事法官以及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桂林市及五城区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各界群众共近600人,观摩了七星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鹏、黄亮盗窃一案和秀峰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秦华盗窃一案。因两案三名被告人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辩护,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了广西丛中建律师事务所和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分别担任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庭审中对被告人盗窃犯罪事实审理查实之后,法庭又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量刑进行审理查实,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等情节进行量刑辩论,真正使量刑达到公正、公开、透明,两个法院均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通过以上措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在法院系统、律师行业乃至普通老百姓之中,都得到了宣传和推广,大大促进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促进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和科学化。
(桂林市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简讯
 
    ●车祸无情人有情 河池律师齐献爱心--2011年2月12日,唐伟政律师驾车行至金宜公路里仁路段时,突然遭遇交通事故。唐律师仅执业一年多,面对灾难,唐律师一家经济已陷入困境,倾其所有医治伤者,但仍无法填补巨大的医药费用开支。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河池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在第一时间前往慰问受伤的唐律师,并向全市律师发出为唐伟政律师捐款的倡议书。该市律师在收到倡议书后,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共筹集到爱心捐款14050元。(河池市律师协会  供稿)
    ●《刑法修正案(八)》大型培训于柳州举行--2011年6月26日,由广西律师协会主办、柳州市律师协会协办的“广西律师协会《刑法修正案(八)》大型专题培训班”在柳州市举办。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周加海同志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同志到场授课。全区共850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厅机关各处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