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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3年第6期(总第61期)

时间: 2013-06-13      访问量:3,431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3年第6期(总第61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6月3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 广西律师协会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帮教活动……(2)
律师检察官畅所欲言  笑谈律师业务与民行检察工作…(3)
柳州创新法律惠民模式  政府请律师为居民服务………(4)
律师情系教育事业 捐资助学奉献爱心………………… (6)
 
行业动态
北海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服务站在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挂牌………………(7)
2012年度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优秀特约通讯员”、“法治好新闻”评审工作圆满结束…………(7)
南宁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法制讲座…………(8)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 广西律师协会 
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帮教活动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加强与监狱单位的联动,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家庭贫困的“三无”服刑人员解决服刑改造中的实际困难, 5月3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广西律师协会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了 “送法进监,扶助帮困促新生”帮教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区直机关妇工委主任刘春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奚发增、厅机关妇委会主任陈碧清以及厅机关妇委会全体成员、厅机关女干部职工代表、女律师代表等30人参加活动。这次帮教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参观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现场,二是向监狱 “新起点”基金捐赠,三是现场解答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
    王荣华副厅长一行在广西女子监狱监狱长黄保华、政委李建玲的陪同下参观了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现场。王荣华副厅长在参观监狱文化长廊、观看服刑人员作品时,对广西女子监狱开展监狱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举行了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向广西女子监狱“新起点”基金捐赠仪式。黄保华监狱长介绍了女子监狱近年来的教育改造情况以及监狱“新起点”基金发放情况。王荣华副厅长代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向“新起点”基金捐款10000元,并捐赠了图书。为感谢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对广西女子监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广西女子监狱领导向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赠送了锦旗。捐赠仪式上,曾经获得资助的服刑人员代表作发言,表达对监狱警官的感恩之情,感谢社会各界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并表示要好好改造,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西女子监狱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以及罪犯改好率、刑满释放人员获证率、刑满释放人员守法守规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王荣华副厅长高度评价广西女子监狱率先在监狱设立服刑人员“新起点”基金,认为基金对帮助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调动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值得推广。王荣华副厅长希望服刑人员端正改造态度,遵守规章制度,怀着感恩之心积极改造,真正洗心革面,争取早日获得“新生”,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仪式结束后,随行的9名律师现场为31名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面对面地与服刑人员进行交流,耐心听取服刑人员反映问题,从法律角度给予解答,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鼓励他们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律师检察官畅所欲言 笑谈律师业务与民行检察工作
??广西律师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联合召开律师业务与民行检察座谈会
    为了推动我区律师工作、检察工作共同发展,探讨解决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后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月23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检察官协会在南宁市联合举办的律师业务与民行检察座谈会。
    会议得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学愚、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等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申控处、案管处、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以及广西检察官协会的检察官,广西律师协会民商、行政法等13个专业委员会律师及新闻媒体记者约50多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黄志文会长主持。
    座谈会氛围热烈,与会律师和检察官就新修订民诉法颁布实施之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立案难问题、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效力问题、公益诉讼问题以及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曾学愚副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新修订民诉法颁布实施之后对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权有积极意义,检察机关将认真行使监督权,推动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同时,建议广西律师协会和广西检察官协会之间今后要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
    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广西律师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认为广西律师协会和广西检察官协会建立沟通机制很有必要,建议今后双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增进了解,推动工作。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认为,通过律师和检察官面对面的交流,加深了相互之间的理解,探讨的内容丰富,为今后律师行业与检察机关的进一步交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创新法律惠民模式  政府请律师为居民服务
??柳州市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获津贴补助在城中区试点
    5月7日下午,柳州市城中区律师进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现场推进会在柳州市城中街道办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城中区司法局局长侯邦振主持会议,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城中区政府副调研员覃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城中区政府副调研员覃琢谈到,做好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法律服务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区法治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为实现“品质城中,幸福生活”发展目标,打造柳州“城市生活核心区”和“城市形象展示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对城中区政府积极出物出力支持司法局开展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表示感谢,对城中区政府、城中司法局开展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走在柳州市各区县的前列表示祝贺。周建军副局长谈到,聘请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尚没有现成的模式可遵循,他希望城中区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探索出一套利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创新社区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全市整体推进该项工作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在现场推进会上,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与龙城社区签订了《柳州市聘请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早在2012年9月20日,柳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在城中区启动聘请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试点活动。至城中区司法局开展聘请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以来,城中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对接,根据社区、律师的实际情况,建立律师值班制度,通过定期指派律师到社区值班,为社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该社区的重大项目或合同的审核、谈判、签约活动,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开展法律讲座培训人民调解员以及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并丰富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随时协助社区调解矛盾,化解邻里纠纷;接受社区群众的委托代理,参与诉讼活动;公布社区法律顾问姓名、联系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为社区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给社区群众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方便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律师情系教育事业  捐资助学奉献爱心
??广西律师协会向天等县福新乡种典小学捐款25200元
    5月24日,广西律师协会赴天等县福新乡种典村开展捐助种典小学教育扶贫基金活动。捐助仪式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凌斌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向种典小学捐款25200元。        
    近年来,广西律师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广西律师不忘回报社会,一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救灾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种典小学校长周文在仪式上对广西律师协会“乐善好施、济贫助学”的捐款义举表示深深的感谢,并承诺捐款将遵照《种典小学教育扶贫基金奖学奖教奖励办法》发到每一位受捐助人手中。
    同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帮助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广西律师协会还与广西区信访局联合在种典村举办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李斌律师给种典村的群众们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课。李斌律师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分析、现场群众问答互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教会他们如何更好地防范非法集资。当日,设置的法律义务咨询点及信访接待点共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多份。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北海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服务站在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挂牌?5月7日,北海市妇联在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北海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服务站”。“北海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服务站”的设立,是北海市司法局继“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岗”之后,与北海市妇联的第三次握手合作,通过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北海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服务站”的平台,借助北海市律师团队的专业和人脉优势,扩大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不断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北海市律师协会  供稿)
    ●2012年度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优秀特约通讯员”、“法治好新闻”评审工作圆满结束?5月8日上午,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暨“优秀特约通讯员”评审会于南宁举行,经过评委们认真评审,评选出1个宣传工作示范单位、3个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6名优秀特约通讯员。下午,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召开了“2012年度广西律师业法治好新闻”评审会,评审委员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从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23件,其中一等奖5件,二等奖7件,三等奖11件。(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南宁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法制讲座?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5月22日,南宁市杜培荣律师分别为横县中小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和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讲座不仅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对一些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共计398名相关领导积极参加了讲座,两次讲座均得到一致的好评。(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