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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09年第4期(总第4期)

时间: 2009-12-28      访问量:2,355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09年第4期(总第4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9年7月20日 
  
6月份工作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我区全面铺开 
 
二、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服务企业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三、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共同举行扶贫帮教庆“六一”联谊活动
 
四、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三权”问题情况调研总结会
 
五、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行来访并与广西律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新授课教师试讲
 
七、 志愿法律服务 携手企业发展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党员参与“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八、  广西律师协会金融 证券和保险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
 
九、 广西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落户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十、  井冈山精神的延续广西党员律师参加井冈山革命老区红色之旅党员活动
 
十一、南宁市律师协会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十二、柳州市举行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
 
十三、柳州市举办首次律师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讲座
 
十四、 桂林市律师协会组织党员律师开展法律维权庆“七一”活动
 
十五、崇左市律师参加“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我区全面铺开
 
为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制定了本地区《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等。其中桂林、北海、贵港、崇左等市还成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日常活动的开展。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服务企业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决策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服务企业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律师法律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自治区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是:1.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对策;2.为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纠纷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妥善调解和处理经济纠纷,化解矛盾;3.为全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起草、审核各类合同,预防纠纷发生;4.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机制转换、招商引资、煤电油运、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好法律服务;5.为企业融资、上市、发行债券、土地承包开发等事项提供正确的法律建议和风险评估意见;6.协助调解企业在用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困难和纠纷;7.帮助企业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力度;8.为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法律服务;9.为困难企业的职工在申请社会保险、医疗、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为特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0.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11.为企业解决破产、改制、重组等行为引起的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式是组织广大律师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与困难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给企业提供一定的法律意见或指导,有效的帮助企业处理案件。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设置困难企业职工法律维权岗,并开通法律热线,为企业的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共同举行扶贫帮教
庆“六一”联谊活动
 
2009年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干部和律师到马山县进行扶贫帮教庆“六一”联谊活动,向马山县古寨乡民乐村小学古珠分校赠送价值3000元的书包和图书。
本次活动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君三带队,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许邕桂、秘书长严丽萍及9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同时,马山县人大、马山县基层办、古寨乡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民乐村在新建成的篮球场上组织了欢迎仪式暨新篮球场竣工仪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君三、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许邕桂、秘书长严丽萍为新篮球场的竣工进行了剪彩。同时,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县人大领导给小学生赠送书包和图书。仪式结束后,在新建成的篮球场上,司法厅、律师代表还与村民进行了一场篮球友谊赛,增进了彼此友谊。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
 “三权”问题情况调研总结会
 
2009年6月8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召开对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调研的总结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副主任肖永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周信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蒋太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调研员王永明、自治区公安厅预审监管总队长科长黄宋文、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副科长刘明、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雷振生、自治区司法厅法学教育处副处长陈碧清参加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王锦意、孙骏,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玉华以及联合调研组的其他同志。会议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主持。
会上,严丽萍秘书长介绍了本次调研工作的背景和概况。她说,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桂政法函〔2009〕8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温卡华书记的批示,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协调有关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等制度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及广西律师协会抽调人员组成4个调研工作小组于2009年5月分赴全区14个市进行调研。调研工作结束后,各调研小组形成了调研报告。这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各小组调研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上,各调研组组长及成员对本组的具体调研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从总结汇报情况来看,这次调研工作对推动我区律师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调研工作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及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开展,这在广西律师工作发展史上是首次。调研工作也得到各市政法委、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及当地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调研工作顺利进行。调研形式多样,有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相关基层单位等。调研对象比较广泛,涉及各市、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羁押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调研效果比较明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
会上,各组在汇报中都集中反映了来自基层的一致呼声:即应该尽快在自治区层面(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一个统一明确的针对律师“三权”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利于基层单位的统一执行和操作。对于下一步如何更有力推进这一工作,大家也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可具操作的措施。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行来访并
与广西律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009年6月11日上午,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院长、体育法专家盖瑞•罗伯茨教授(Gary R. Roberts)、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消费者法专家詹姆士•尼赫夫教授(James P. Nehf)、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顾可莉,(Claire J. Grove)一行赴广西南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专家一行与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律师以及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工商局公职律师就体育法、消费者法相关学术课题进行交流。盖瑞•罗伯茨教授和詹姆士•尼赫夫教授分别就“美国体育法理论与实务”和“美国消费者法理论与实务”展开精彩演讲。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出席本次会议,广西工商局法规处杨伟处长、广西体育局老干处马继统处长参加会议并为两位演讲专家作现场同声翻译。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交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
培训班新授课教师试讲
 
为扩充广西律师协会师资库,做好授课教师资格审定,提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教学质量,广西律师协会于2009年6月18日组织新竞聘集中培训班授课教师试讲活动。共有4位竞聘集中培训班授课教师的执业律师参加试讲,课程包括《公司法业务》、《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与化解》、《律师执业压力的缓解与心理调节》、《民事诉讼业务操作规程》等。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秘书长严丽萍及广西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部分委员对试讲效果进行了评审,从仪表、教态、备课、准备等方面给予了综合评估,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需要改进的意见。
 
志愿法律服务  携手企业发展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党员参与“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2009年6月25日上午, 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组织、自治区劳动厅等五个厅级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南宁市国资委联合开展的2009年广西“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活动在南宁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参加这次活动的有来自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国资委、南宁市国资委的相关领导和党员代表70余人,广西律师协会、律管处党总支组织的80名党员律师以及300多名企业代表共450多人。
自治区司法厅韦乃扬副厅长在启动仪式上作了讲话。自治区党员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向企业和企业职工赠送法律书籍825册,同时向困难职工赠送慰问金9000元。
来自区直2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80名党员律师在现场为南宁市30多家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代表300多人,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发送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服务联系卡200张以及法律宣传资料11900张。
本次“党员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紧紧围绕着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和“党组织服务年”等主题,针对当前企业在结构调整、融资、用工、职工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企业、深入工厂、深入职工群众中,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和保险专业委员会
召开专题研讨会
 
2009年6月26日,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和保险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副会长黄志文、秘书长严丽萍、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主任袁公章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区内多家银行、保险公司领导10余人参加会议,此外,共有50余名律师参会。金融委主任李安华、副主任宾爱琪主持会议。
研讨会围绕银行法律风险管理、保险合同的审查与给付,证券交易密码保护,诉讼纠纷的类型及特点,广西律师从事证券、保险业务的现状等进行了研讨。会上,广西保监局法制处处长代洪军,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张文汉及研究发展部主任陈成业,广西国海证券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汪成接等嘉宾做了发言。代洪军处长特别谈了保险行业在做好宣传方面的经验,指出律师行业也要加强宣传,更广泛地与媒体进行合作。
本次会议集合了业内众多优秀专家、律师参与,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对推动我区律师更好地开展金融、证券、保险业务,提高业务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广西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落户同望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协会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2009年6月26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与广西大学原法学院院长孟勤国教授一同为广西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望律师事务所落户揭牌。
这是广西大学法学院首次把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设立在律师事务所。该教育实践基地的设立不仅为即将走上社会的法学学生提供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锻炼机会,也为广西大学法学教育提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同时也将为律师的法律实务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进而不断地改善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会上,孟勤国教授给全所律师上了一节生动的物权法课程。
 
井冈山精神的延续
??广西党员律师参加井冈山革命老区红色之旅党员活动
 
2009年6月26日至30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以提高理想信念为主题,组织了江西井冈山革命老区红色之旅党员活动。本次党员活动由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党总支副书记许邕桂为队长,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副处长黎坤德、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为副队长,共30名律师党员参加了本次党员活动。
 6月28日,律师党员们来到井冈山,先后参观了小井红军医院、大荷树(朱德挑粮休息处)、大井朱毛旧居、黄洋界保卫战??黄洋界哨口、造币厂、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北山烈士陵园、碑林、革命烈士纪念碑、全国第一座革命历史题材的人物??雕塑园,还有茨坪毛泽东旧居内等主要红色景点。这些红色景点从不同的角度加深了参加活动的律师党员对井冈山精神的理解和感悟。
6月29日上午,律师党员们抬着一早就准备好的花圈来到北山烈士陵园的纪念大堂,党总支副书记许邕桂代表大家向死难烈士敬献花圈,律师党员们在死难烈士纪念碑前向所有在革命的路途中牺牲的烈士三鞠躬,以表达对他们的缅怀和敬仰,接着在副书记许邕桂的带领下律师党员们在党旗的见证下,高举右手,郑重地重温了入党誓词。 
本次井冈山红色之旅党员活动,为律师党员们上了一节生动而深刻的党课,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提高了律师党员们建设广西平安、富裕、稳定、和谐的决心。
 
南宁市律师协会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施行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2009年6月17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纪念日,南宁市各城区社区人民调解主任和司法行政人员来到朝阳广场,向过往市民介绍人民调解知识,并接受市民咨询。南宁市律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蒋三努律师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当天的活动中,许多市民咨询了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医疗纠纷、财产分配等法律问题,蒋律师针对这些问题都给予详细的解答。在帮助市民解答法律难题的过程中,蒋律师发现市民的法律意识欠缺,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正确地理顺法律关系,结果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却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此,她指出,市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积极向律师或其他懂法律的人员咨询,了解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以免走太多的弯路,浪费时间和精力。平时,市民也可以多看电视或参加法律宣传的咨询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柳州市举行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
 
2009年6月15日晚,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在市检察院联合举办了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来自柳州市检察系统和律师行业的9名检察官代表和律师代表进行了一场精彩辩论赛,台上唇枪舌剑,为私分国有资产案及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案的正反两方针锋相对,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官和律师的风采。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及有关单位的领导亲临赛场观摩指导,还分别组织检察官和律师近200人到现场旁听观摩学习。赛后,请全国律师辩论赛辩手曾文捷律师作了精彩点评。
 
柳州市举办首次律师参与道路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讲座
 
2009年6月27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首次律师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讲座。众维、广正大、景耀、思齐等四家律师事务所的86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目的旨在提高律师对此类纠纷的快速调处能力,避免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出现各执一词、标准不一的情况。 
 
桂林市律师协会组织党员律师开展
法律维权庆“七一”活动
 
2009年6月13日,在党的88周年生日即将到来之际,桂林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组织全市律师党员和律师事务所在桂林市繁华地段中心广场开展了以“法律维权”为主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板报评比比赛。
活动当天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其中,22家律师事务所制作了精美的法律宣传板报参加了此次比赛,评比结果是汉元律师事务所荣获一等奖;金桂律师事务所、金鸣律师事务所荣获二等奖;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兴东方律师事务所、诚瑞律师事务所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