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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法律研学沙龙第三期“老挝外商投资法律沙龙”在南宁举办

时间: 2024-07-04      访问量:267

        为鼓励法律服务“走出去”,加强广西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促进律企供需对接,2024年6月28日下午,东盟法律研学沙龙第三期“老挝外商投资法律沙龙”在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会议室举办。
        本次活动由广西律师协会、自治区商务厅主办,南宁市律师协会、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协办,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华商(南宁)律师事务所承办,老挝广西同乡会、老挝广西商会、普洱市海外(老挝)知识产权权益维护工作站为活动提供支持。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许慧博、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秀良出席活动并讲话。自治区商务厅业务部门有关同志、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区内律师、企业代表60余人参加。活动由广东华商(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秋梅主持。
活动现场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许慧博在致辞中表示,广西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已连续20年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东盟连续24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目前广西正着力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可以预见未来广西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将更加密切,对高品质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广西律师大有可为、必有作为。东盟法律研学沙龙是广西律师协会为支持律师专业化发展,加强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做的有益尝试,通过对东盟国家的法律进行研学交流,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合作。广西律师协会将持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推进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秀良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优秀涉外法律人才汇集南宁,越来越多的优质律师事务所陆续落户南宁,积极布局东盟法律服务市场。南宁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东盟涉外法律问题研究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涉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南宁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与东盟国家律师执业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二是组织律师团队,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三是积极举办和参与涉外活动,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南宁市律师协会今后也将持续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
许慧博副会长、王秀良副会长致辞
        专题分享环节,广东华商(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秋梅以“老挝投资管理、政策、限制”以及“赴老挝投资的八大风险及防范”为题,介绍老挝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投资促进政策法律规定及投资行业分类及限制,通过实践案例就投资者关注的投资程序、税务管理、境外用工管理等问题进行解答。她表示,投资者们可以通过正确运用调查调研、重视合同签订和管理、关注不同国家法律法规差异等方式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嘉宾与谈环节,老挝国家工商会中老商务合作促进委员会副主席邓良慧以东盟市场潜力为切入点,结合其在东盟国家多年工作和投资经验,分享老挝信息服务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前景,并就国内企业与老挝企业交流合作机制提出新的思考。
        老挝广西同乡会常务副会长陆洪以“老挝农业投资”为题,结合其近年来投资成果进行分享,从前期投入、产品质量、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分析。
        老挝金水道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射非以“老挝外商投资机会现况”为题进行分享。他结合数据向参会者们介绍老挝国情、老挝投资现状,总结概括了中老铁路项目陆港开发园区、大型项目产业配套、木材加工厂和家具厂、出境旅游、组团包机及景点景区开发五个方面的投资机遇。
贺秋梅律师、邓良慧副主席、陆洪常务副会长、谢射非总经理作分享
        互动交流环节,贺秋梅律师对参会者提出的“国内律师在境外提供民事诉讼服务的注意事项”“境内企业向境外出口机械设备的风险点”“国内律师为在老挝涉嫌刑事诉讼的国内主体提供法律服务思路”等问题进行解答。
        本次沙龙现场气氛活跃,律师及企业家的主题分享,不仅让参会人员对老挝国情、法律和投资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为推动区域法律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宝贵的机会。今后,广西律师协会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为广大律师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
来源:广东华商(南宁)律师事务所
文:贺秋梅,图:曾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