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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助力 尚美宝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顺利召开

时间: 2021-05-11      访问量:1,071

        近日,由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梧州尚美宝石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美宝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会议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主持,尚美宝石公司债权人或其代理人、职工代表参会。
会议现场
        因生产经营不善等原因,尚美宝石公司深陷债务风波并逐步停产。2021年1月25日,由于尚美宝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梧州尚美宝石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并于2021年3月4日指定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了管理人团队,制定管理人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管理人依法、规范、高效地开展破产工作。期间,管理人密切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尚美宝石公司破产清算业务,并在阶段性的工作中认真筹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管理人代表冯勤律师、邱晓蕾律师向债权人会议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对梧州尚美宝石工艺品有限公司财产状况作详细报告,并对《梧州尚美宝石工艺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梧州尚美宝石工艺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是否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等作介绍说明,同时,将上述议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均已获得全票通过。会上还对债权人委员会进行了选举。
        会后,管理人已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向未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进行告知。
        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作为尚美宝石公司的管理人,将继续受理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查或复核;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处理尚美宝石公司对外债权,并对尚美宝石公司现有资产进行变价处理;待破产财产变价后,将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对尚美宝石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来源: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
作者:冯玮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