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南亚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的通知
时间: 2023-09-08 访问量:1,483
桂律协〔2023〕72号
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更快更好发展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提高涉外律师的专业技能和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云南省律师协会拟于2023年11月中旬联合四川省律师协会、重庆市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贵州省律师协会在昆明举办南亚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现面向我区律师征集主题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突出学理性和实践性,多视角、多层面阐述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研究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宣传和传播涉外法律服务;从实际应用角度剖析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痛点、难点和解决办法;交流南亚东南亚国家域外法律的研究成果。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广泛征集。区内律师(含专职、兼职、两公、法援、实习律师)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紧扣主题。围绕论坛主题和征文主题自拟论文题目参与征文活动。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和涉外法律服务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对论文具有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文责自负。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也可投稿,但应取得原发表单位同意,并应注明发表期刊和时间。每篇论文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
三、论文体例格式
(一)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和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二)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四、论文评选
本次论文评选由云南省律师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严把政治关和学术不断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论坛评选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组织奖3家单位。
五、投稿方式
本次论文征集采用集体报送形式,广西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及各市管辖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报送的论文。请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汇总论文收集情况,填写《南亚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报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汇总表扫描件及Word版、论文Word版统一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
(gxlxyw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南亚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
六、其他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每一篇投稿论文进行政治审查和学术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论文,广西律师协会将统一报送云南省律师协会进行评审。
(二)已通过所在专门、专业委员会提交论文的律师,无须再提交给所在区直律师执业机构或所在市律师协会,以免重复报送。论文提交前应认真检查、校对,避免错别字和语病,请勿反复修改、重复报送同一篇论文。
(三)广西律师协会将推荐优秀论文作者参加论坛,获奖论文将汇编成册作为会议材料交流。论坛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洋,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南亚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报送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