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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2年第13期(总第50期)

时间: 2012-09-14      访问量:2,691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2年第13期(总第50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9月10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维权服务重实效 法律援助促和谐……………………  (2)
柳州市率先在广西成立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 (3)
 
律师党建
广西区直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工作组到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调研…… (4)
积极开展结对共建  争创先锋示范岗………………… (6)
 
律师培训
关注青年律师成长  加强青年律师培训……………… (6)
柳州开展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 (7)
梧州召开全市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班…………… (8)
 
行业动态
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应邀参与《广西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立法研讨工作………  (9)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百天大会战服务文明城”法制宣传主题日活动…… (9)
服务基层  送法下乡……………………………………(10)
 
 
行业要闻
 
维权服务重实效法律援助促和谐
  ??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广西区总工会律师团 “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荣誉
    2012年8月10日,广西区总工会律师团荣获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广西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成立于2010年6月,成立以来通过结合工会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职工律师团律师的专业优势,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讨论;参与立法和重要政策出台、修改和征求意见等工作。通过在《广西工人报》开设“法律与维权”专栏,分“维权广角”、“律师信箱”、“案件评析”等三个子栏目,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下午开展全区统一的“职工律师接待日”,安排律师接受职工来访并提供咨询等法律服务,两年来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其中咨询服务91件,代表仲裁和诉讼2件,参与协调和调解20多件,参与立法和政策制订20多件,参与普法宣传10多次,培训工会干部30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工会职工的高度赞誉。
    广西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不仅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树立了律师参与公益事业的良好形象,还充分展现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律师更好的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率先在广西成立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
    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完善科技企业支撑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法律问题,进一步推进“法治柳东”建设,有效服务柳东新区(高新区)“千亿元产区”建设和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8月31日柳州市司法局联合柳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成立“柳州市柳东新区(高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及其协调机构。柳东新区管委会与市律师协会签订《柳州市柳东新区(高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责任协议书》。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和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建红出席成立仪式并为顾问团律师颁发聘书。
    柳州市率先在广西成立产业园区的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是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和“五区”建设中的专业优势,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在“转作风 抓落实 解民忧 促和谐”活动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律师服务八桂行”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探索和创新。
柳州市柳东新区(高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首批11名律师成员由柳州市司法局和柳州市律师协会从专业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中提名推荐,柳东新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聘任期为五年。顾问团团长由柳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覃世东担任。顾问团秘书处设在柳东新区法规处。顾问团日常对接服务企业工作由柳东新区(高新区)政策法规处、柳州创业服务中心、柳州市司法局律师科统筹协调推进。
    顾问团通过坚持促进发展、注重实效、维护大局、公益服务四大原则,建立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定期举办法律讲座、严守职业纪律等四类制度,采取走访企业、接受企业委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制宣传等五种方式,具体开展法律共建、法律体检、经营参谋等三项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抢抓机遇、化解困难、加快发展。
(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律师党建
 
广西区直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工作组
到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调研
    7月26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律管律协党总支副书记许邕桂一行来到我所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
    调研工作组认真查看了我所党支部活动集锦、党员学习园地、党员书架,并与全所党员律师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座谈。
座谈中,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所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庞才友详细介绍了律所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并对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归纳总结。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供稿)
 
 
 
积极开展结对共  争创先锋示范岗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捐赠乔利乡司法所办公用品一批
    8月24日,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长、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刘汉文,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玉仁富率领律协机关工作人员及律师代表一行6人,前往共建帮扶对子??马山县乔利乡司法所开展共建活动。
    在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岗活动中,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先后与马山县古零镇、乔利乡司法所结成共建对子,积极开展共建帮扶活动。为改善共建单位的办公条件,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积极发动律师开展“为基层司法所建设献爱心”的捐款活动,得到了全所律师积极响应。仅2010年12月,该律师事务所为马山县古零镇司法所购置一批价值1万多元的办公设备。由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岗活动中成绩突出, 2008至2010年,连续被评为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被评为广西律师行业优秀基层党组织。
(南宁市律师协会  供稿)
 
律师培训
 
关注青年律师成长  加强青年律师培训
??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教育委员会联合开展青年律师培训
    律师的成长关系着律师事业的持续发展。当前,青年律师从业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升其拓展业务的能力,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执业引导,促进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8月28日至29日,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律师教育委员会在南宁联合举办了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
    培训班特别邀请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黄绍武副处长、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委员、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李煜律师、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熊潇敏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委员、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潘鹏赛律师作为本次培训班的讲师,分别就《律师党建工作》、《青年律师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律师如何赚取执业的第一桶金》、《律师案源拓展及与客户交流技巧》、《交通事故业务拓展与操作技巧》等课题进行了讲授。
    广西律师协会凌斌副会长、广西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陈森主任、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张海波主任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典礼。来自全区各地的80名执业5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参加了培训。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开展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
    为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增强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与自律性, 8月31日下午,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举办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会,对全市535名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进行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培训。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作开班讲话。
    培训会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刘建东通报了今年以来柳州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存在的问题和被投诉的情况,并分析了原因。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坚决抵制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梧州召开全市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班
    8月4日,针对律师行业的工作特性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队伍核心价值观暨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教育培训班,全市152名律师、25名实习律师、各县(市、区)局律师管理干部参加了当天的培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蒙华作了开班讲话,向律师提出了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充分认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三点要求。
    培训班的第二项内容是邀请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的倪志龙为律师们讲课,倪副处长结合当前国家形势、律师行业性质、通过大量律师管理工作的实践案例,阐述了应该如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在十八大召开前,积极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强调涉及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要及时上报,要形成制度;以开展党建工作为载体,创先争优、积极参与信访接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服务、为民生服务等;就如何防范职业道德风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打造成为复合型律师等作了精辟的授课。
(梧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应邀参与《广西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立法研讨工作?广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于近期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应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特邀,广西律师协会指派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申素律师、副主任李华维律师作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出席会议。在会中,申素主任对条例的立法程序、民族区域立法的优势、广西森林防火有别于毗邻省份“沿边、沿海、邻省” 特点、设立各级防火协会以及成立森林火灾鉴定委员会的可能性等发表了意见,李华维副主任就条例制订的具体方法、毗邻省市森林防火立法比较以及《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他们的发言得到会议主办方的好评,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专业素质。(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百天大会战 服务文明城”法制宣传主题日活动?2012年8月31日,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与新竹街道司法所、青秀区法院驻新竹街道法官工作站在南宁市大板二区中心花园共同开展“百天大会战,服务文明城”法制宣传主题日活动。活动当天,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多人次,免费代书法律文书1份,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桂海天律师事务所  供稿)
    ●服务基层  送法下乡?8月24日上午,崇左市司法局、扶绥县司法局与崇左市律师协会组织法律服务团在扶绥县龙头乡坛龙村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活动当天,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精选》、《法律援助指南》、《广西法律援助工作实用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手册》等宣传小册子100余份,《国土资源法小知识》、《劳动法小常识》、《环境保护法知识》、《“三大纠纷”调处知识问答》等宣传单300余份,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崇左市律师协会  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厅三项活动办公室,厅绩效办。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