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3-04-12 访问量:11,393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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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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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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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价费〔2013〕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司法局:
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我们对2010年11月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司法厅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