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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

用品行去播撒法律的阳光

时间: 2019-05-07      访问量:1,884

        爱因斯坦曾说过:“不管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的风尚怎样,人总可以凭着自己高尚的品质,超脱时代和社会,走自己正确的道路。”在当下物欲横流的社会,为了更好的实现人生价值,梁鹏律师凭着“厚道、坦诚、和善”的高尚品质,秉着“公平、正义、精湛”的执业理念,成了律师中麟角者。


▲梁鹏律师参加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

鹏抟九天,树立形象

        2001年,梁鹏怀揣着“在法律天平上寻找正义砝码”的理想,踏进法院之门,在法院一呆就是六个春秋,期间曾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被中共南宁市新城区委授予“新城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大文豪苏轼曾如是说。梁鹏深谙此道理。2008年梁鹏华丽转身,辞职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学习。他勤钻研,重实践,注重理论研究和办案实践结合,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017年,论文《我国中小企业在越南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探研》在杂志《广西律师》刊发,《浅谈职务犯罪人员的社会矫正工作》荣获广西矫正研究会二等奖。2018年,论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探研》荣获第十届西部律师论坛三等奖。同年,他分别被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第十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邀请作为演讲嘉宾,登上了中国律师论坛最高舞台,是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邀请广西两名律师作为演讲嘉宾中的最年轻80后律师。


▲梁鹏律师参加香港律师会成立110周年庆典暨“一带一路”论坛合影留念


▲梁鹏律师在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发表演讲


▲梁鹏律师参加第十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梁鹏律师参加第十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获奖证书

        梁鹏干一行,爱一行,积极参与和支持律师行业工作,先后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年4月当选为首任广西律师协会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此外,他积极参加法学会、自治区人大立法专家论证会等工作,分别担任东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社区矫正研究会理事,先后被邀请参加了《广西物业条例修订(草案)》《广西邮政条例(草案)》《广西促进知识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和《广西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等立法专家论证会。梁鹏2017年作为广西律师代表团应邀出席香港律师公会成立110周年庆典和法律论坛,2018年参加前往老挝、柬埔寨东盟国家等开展法律合作调研。他从2015年至今连续担任中国-东盟博览会法律顾问和品牌维权顾问。

        无论干什么,他都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律师,尽职尽责,认真履职。 梁鹏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不卑不亢,为人谋益

        现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法学家刘桂明先生这样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这样的“难”不仅体现在专业上的难,还体现在道德底线上的“难”。在接触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面对“糖衣炮弹”的攻击,梁鹏丝毫不动心。他认为,职业技能成就会办案的律师,职业技能加职业道德成就卓越的律师。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执业理念,他始终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作风正派,在当事人中赢得良好的口碑,执业十一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投诉的良好记录。在处理与委托人关系方面,他坚持原则底线,严格遵守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无虚假承诺,无违规收案办案,坚持以委托人利益至上,高效率,高质量,出色地完成每一件法律服务业务。2017、2018年,他连续被评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员工二等奖”。

        执业以来,梁鹏办理过许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比如:2011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贺州钟山李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某某雇凶杀人案、自治区人防办廖某某受贿案、韦某某农机系统行贿案;2012年广西一号118特大传销案件;2013年柳州动物园主任温某某贪污案;2014年韩某某跨国绑架案采纳辩护意见定为非法拘禁罪、郭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获得不起诉;2015年何某某南宁市交警受贿案、李某某防城港海关受贿案、百色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某受贿案、博白县常务副县长陈某某受贿案;2016年黄某某行贿给交通厅长和钦州市副市长案获得不起诉、许某某行贿给林业厅长案;2017年朱某某、李某某骗取银行贷款案获得不逮捕、不起诉;2018年广西教育厅统战部长李某受贿案;玉林市玉东新区副主任严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等。民商事案件中,2017年代理梧州农行上诉高院二审全部支持,改判挽回3000多万国有资产;2018年代理某二手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行业标杆胜诉结果。

        办大案,稍不慎就会犯错,稍不慎就会道德沦陷,但他坚守自己心中的旗帜,坚信:做人,精明不如厚道,计较不如坦诚,强势不如和善!

扶贫助困,予人玫瑰

        “有个叫梁鹏的律师,为人正直厚道,思维敏捷,法律精湛,热心助人,只要找到他,都会全力以赴。”这句话,在许多人民群众嘴里口口相传。2017年,在投资的福建籍老板朱某某涉嫌合同案,被南宁警方立案拘留。朱某某因经济困窘,其家属多方求助无果,一筹莫展,后来通过朋友找到梁鹏。梁鹏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朱某某了解,发现这是一起担保贷款合同中,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梁鹏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得到检察院的采纳,并最终不予逮捕。朱某某无罪释放,多次提出要答谢梁鹏,但都被宛然拒绝。同年,也是类似案情的福建人李某某,也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刑拘,李某某弟弟千里迢迢到南宁找到梁鹏。梁鹏同样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但这次蹊跷,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作出不逮捕决定后未释放前的一天,向检察机关补充银行报案材料,变更罪名以骗取贷款罪重新报逮,获得检察院批准。在审查起诉阶段,梁鹏通过周密分析和比对指导性案例,仍然向公诉科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后检察机关采纳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李某某被羁押了九个半月后,在2018年元旦放假前一天获得释放。梁鹏担心李某某释放后,家属路途遥远无法接人,遂主动开车到看守所接到李某某后,安排宾馆住宿和吃饭,还掏出几百元给李某某作路费回福建老家。诸如此类,梁鹏执业十一年代理无罪辩护成功案例达十多件。梁鹏从不会因为律师费多与少而懈怠案件,一旦接受委托,都会尽心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把每一件案办成精品。他认为做律师,不能在商言商,因为律师不是商人,而是国家法治建设和守护的践行者之一,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担当。遇到社会弱势群体,遇到冤假错案,他更是全力以赴,不问利益回报,但求公平正义。

        在很多人看来,法律援助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但在梁鹏律师的眼里,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义务,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

        梁鹏扶贫助困,热心公益。每年他都积极响应扶贫、救灾等多项捐款号召,同时积极参加律所和律协组织党员进社区、服务民营企业等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坚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坚持参加广西高院信访值班。2018年9月,他还组织年轻律师到乐业县刷把小学捐赠128个书包和价值60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此外,他还经常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普法宣讲等公益活动。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梁鹏用他的行动诠释“能帮就帮”的精神,用他的成绩见证党员的初心,用他的信念化为正义之身!


▲梁鹏律师参加法律服务进社区党员活动日,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梁鹏律师组织青年律师到百色市乐业县刷把小学开展校园献爱心活动

结语

        史迈尔曾说:“人之风动一世,在品行,而不在地位;地位虽高,无品行,何得风动一世。”梁鹏就是这样一位“风动”之人,是一位党性极强,地位品行兼有的人。他用汗水浇灌正义的果实,他用道德寻找正义的砝码,他用品行播撒法律的阳光!

作者简介

        梁鹏,男,1980年10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任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合伙人,主要擅长企业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以及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现担任社会职务:第九届广西区律协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法学会东盟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社区矫正研究会理事,南宁市保险协会人民调解员,中国-东盟博览会法律顾问,南宁仲裁委员会、钦州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服务团律师分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