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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2023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4-01-11      访问量:650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根据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司发通〔2019〕35号)、《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司发通〔2017〕33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61号)的要求,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共收到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28份,经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18人次评审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或电话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何洋,联系电话:0771-5865329,邮箱:gxlxywb@ 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31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附件:2023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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