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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第16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通知

时间: 2019-08-29      访问量:2,520

桂律协〔2019〕85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由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第16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定于2019年9月21—22日在南宁市举行。应广西国际商会邀请,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律师参加峰会框架下的印度尼西亚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第二届“一带一路”新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国—东盟数字贸易枢纽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数字贸易枢纽中心启动仪式大会。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有意向参加峰会的律师,请于9月2日前自行登录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官网(www.cabis.gov.cn)“首页—活动报名”进行注册(网上注册说明详见附件3),于备注栏填写“报名来源:广西律师协会”,同时将报名表(附件2)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汇总后统一报所属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请于9月4日前将汇总的《参会人员报名表》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我会将根据全区律师报名情况,在分配的名额限额内,推荐参加峰会的律师名单,报峰会秘书处审核(未经广西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峰会秘书处将不予审核其网上注册信息)。
        提交了注册信息的参会律师可于活动开始前一周登录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官网(www.cabis.gov.cn)的“首页—活动报名”查询报名结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人: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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