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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09年第2期(总第2期)

时间: 2009-12-28      访问量:2,138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09年第2期(总第2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9年 5月27日        
 
4月份工作
 
一、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为“保增长 保
            民生 保稳定 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优质高效法
            律服务的活动
 
二、  广西各政法机关联合开展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
           权 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三、  广西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四、  广西律师协会积极与新闻媒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五、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加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六、  广西律师协会参与协办广西科技大集活动
 
七、  南宁市法律服务的大篷车开进企业
 
八、  柳州市律师为农村(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九、  梧州市召开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表彰会
 
十、  梧州市律师参加 “党员服务队”的活动
 
十一、玉林市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十二、河池市律师协会配合环江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为“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活动
 
    2009年4月16号,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四保”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等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措施,充分地发挥律师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作用,引导全区广大律师积极服务于“四保”工作,服务于“项目建设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整、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广西律师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要求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律师的性质、职能、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律师“四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赢得越来越多的服务机会,开创法律服务新局面。
 
 
广西各政法机关联合开展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 阅卷权 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中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的规定,在今年的广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担任广西政协委员的部分律师联名递交了《关于切实保障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的建议》。2009年1月13日,广西政协委员黄玉华律师给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写信,希望关心和帮助解决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的“三难”问题。2009年2月10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批示,对将黄玉华政协委员来信及相关材料进行研究并转给自治区司法厅,指示司法厅就“三难”问题组织调研,摸清“三难”问题存在的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律师工作影响程度等情况,由司法厅提出意见并拟定好解决方案,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面协调解决。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温卡华书记的批示精神,客观、全面地了解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切实改善当前广西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协调有关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等制度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共同开展,并由广西律师协会具体落实对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此次调研对象是广西部分市、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羁押场所(看守所、拘留所)以及部分市、县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调研内容主要集中在调查新修订《律师法》公布实施后,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间会见犯罪嫌疑人和阅卷权利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律师调查取证权,特别是向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权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所提出的法律意见是否接收入卷及被有关部门所采纳的问题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及广西律师协会抽调人员组成4个调研工作小组于2009年5月18日分赴全区14个市进行调研,预计5月底调研工作完成。
此次调研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四家政法机关联合开展,不仅对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确保司法公正、贯彻落实新修订《律师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体现了广西政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支持,体现了政协机关对律师工作的关心,体现了党委和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重视。
 
广西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推进律师工作改革,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自治区司法厅自2008年11月启动了我区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截止目前,全区25家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已圆满完成,其中21家改制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3家改制为个人律师事务所,1家注销。至此,合作律师事务所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全区344家律师事务所中,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249家,个人律师事务所12家,国资律师事务所83家。
 
 广西律师协会积极与新闻媒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为加强和协调广西律师宣传工作,搭建律师与新闻媒体沟通与联系的平台,建立良好的律师宣传工作的机制,广西律师协会于2009年4月23日下午专门召开广西律师协会与新闻媒体恳谈会,邀请新华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社、广西电视台、法治快报等13家新闻媒体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记者代表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沈明同志,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君三同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以及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领导出席了这次会议。主办方广西律师协会王莹文会长、彭荣汉副会长,严丽萍秘书长以及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广西律师协会王莹文会长主持。
    在会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沈明同志,彭荣汉副会长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君三做了重要讲话,各媒体代表就今后与广西律师协会的合作思路、计划以及对律师协会的配合、衔接都提出了各自的期望,还对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特别是对今年律师协会开展“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纪念暨宣传活动”提出了建议。
此次恳谈会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与各大新闻媒体搭建律师行业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更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律师宣传工作、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加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009年4月18日,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幕式在广西科技馆广场举行。开幕式现场同时举办了知识产权宣传服务广场日活动。本次活动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版权局、质监局、高级法院、广西检验检疫局、南宁海关和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知识产权部门共同主办。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范永忠出席开幕式。此次活动广西律师协会积极向律师组稿,共提交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稿件7篇,同时还在科技馆广场设立了知识产权司法咨询台,委派广合律师事务所的黄九华律师进行了现场义务咨询,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广西律师协会参与协办广西科技大集活动
 
2009年4月24、25日,第十五届广西科技大集中小创业项目暨2009广西农民工、城乡青年就业信息交流大会在广西科技馆举行。本届广西科技大集为期两天,由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科技厅、农业厅、工商联等联合主办,广西律师协会协办,主题为“关注三农、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构造和谐”,旨在以专利技术和高新科技为助力,为返乡农民工、城乡青年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创业项目。
本次活动中,广西律师协会先后组织王莹文律师事务所、同望律师事务所、广合律师事务所、远东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王莹文律师事务所还进行了现场招聘,共发放宣传画册200多册,收到应聘材料数十份。
本次科技大集活动为推动我区产业及科技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宁市法律服务的大篷车开进企业
 
2009年4月8日上午,南宁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攻坚克难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民族广场举行。市律协于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
市律协“法律维权服务队”在参加了启动仪式后,立即响应政府号召,深入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维权服务队”中的各位律师纷纷踊跃发言,提出各种可行性操作,但由于该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想要服务队真正的发挥作用,就要深入的研究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讨论,最后由律协张宏新会长表示,“法律维权服务队”要切切实实发挥法律参谋作用,由该公司提供完整的材料,近期服务队将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让每一个获得服务队帮助的企业都满意。
这样的案例只是服务队打开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序幕,在接下来较长的一个时期,“法律服务团”将深入到各需要的部门,发挥真正的法律参谋作用。
 
柳州市律师为农村(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2009年4月25日,由柳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党组织服务年”“百题大调研千人进企业万人下农村(社区)”活动在市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社区)拉开维幕。市思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参加了本次活动,并在现场为威奇化工所属社区职工、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咨询现场居民反应热烈,纷纷就关切自身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咨询内容主要以职工福利待遇、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等问题为主,针对居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律师们一一耐心解答,活动得到了社区群众的肯定和欢迎。思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实际行动关心广大企业职工、关心社区居民,给居民送去春风般的温暖。
 
梧州市召开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表彰会
 
2009年4月9日,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信访办联合召开了2006-2008年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表彰会,梧州市14位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梧州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情况。2006年至2008年,梧州市律师共接访涉法信访群众169批,解答法律咨询265人次。
会议就如何发挥律师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调解作用,依法维护上访人合法权益,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交流了工作经验与体会,对个别信访案例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与研究,并对在新的一年里如何发挥律师作用,切实做好律师涉法信访工作谈了想法和意见。
 
梧州市律师参加 “党员服务队”的活动
 
2009年4月25日上午,梧州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系统1000多名党员上街开展政策咨询、助农增收、法律维权、为民服务等活动。 
    当日9时许,在梧州市河西区的新兴二路第四中学至大塘菜市正门口人行道,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系统80多个单位1000多名党员组成的“党员服务队”。 
参加活动的市顺景律师事务所和东中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何飞、黄奕登耐心地向咨询群众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据统计,当天党员服务活动共分发各种宣传资料10000多份, 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玉林市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
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4月16日,由玉林市司法局牵头,共青团市委、市法制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律师协会等多家单位组建的玉林市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来到博白县径口镇街头、深入村屯农户家中,与博白县司法局等当地有关单位联合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玉林市13名律师党员积极参与了活动。
活动当天,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在径口镇设立了宣传点,向群众免费发放《玉林市普法学习读本2008》、《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法律援助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宣传资料和宣传挂画,律师党员与各部门专业人员一起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宣传法律知识。   
除了在街头开设宣传点外,律师党员还深入到径口村多家农户家中,与农民群众聊家常,说农话,详细了解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难题,并提供法律解答和建议,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河池市律师协会配合环江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2009年4月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结合“法律进乡村”促进周边和谐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单位龙岩乡正式启动。河池市司法局副局长韦明放、天任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参加了启动仪式。
    环江县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结合“法律进乡村”促进周边和谐试点活动。活动不仅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法律,更重要的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民间纠纷。法律工作者通过深入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排查摸底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受理纠纷,就地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展示范性调解,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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