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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 为什么是上海律师提出了“大所之问”?

时间: 2016-05-25      访问量:12,190

2015年8月26日,看起来是一个平凡的日子。但是,对中国律师业来说其实是一个很不平凡的纪念日。因为35年的这一天,正是新中国第一部与律师制度有关的法律诞生的日子。1980年8月26日,新中国第一部有关律师的法律《律师暂行条例》正式出台,正式宣告了我国律师工作的恢复重建正式进入制度层面。


为此,我选择在这一天在我的微信公众号“桂客留言”发表了一篇既有纪念意义更有讨论价值的文章。这篇题为《十年后律师业不需要“大所”》的文章,不仅在标题上有亮点,而且在内容上更有焦点。作者是一位资深律师,他就是来自于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陈文伟。陈文伟律师在文章中表述的是有关互联网时代律师和律所如何面对及发展的问题,他经过研究后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话题——十年后,我国可能不再需要大所了。


为什么是十年后就不需要大所了呢?十年后,为什么律师业就不需要大所了呢?现在的大所十年后怎么办呢?显然,文章具有惊人的轰动效应。于是,立即引起了律师界乃至法律界的强烈反响。


时隔两天后的8月28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卫明博士首先有了强烈反应。他开门见山、直接了当地提出了疑问:“谁说十年后律师业不需要大所?”。


三天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董冬冬也以《互联网会冲碎规模化大所的壳儿?》一文,在网络媒体上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作为一位曾经亲身筹建过一家过260人律所团队并参与了其全球网络布局的律所合伙人,他结合正在探索实践的瀛和律师机构事业,对此同样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规模化大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面对如此强烈的反响,陈文伟律师立即进行了针对性的回应。为此,他又写了一篇《未来十年,律师行业不需要“大所”》,作了解答与分析。他说,曾经料到“大所”的同行们会有不同看法,但未料到的是文章发出之后,全国竟然有许多未必是大所的同行撰文对此提出了反对的观点。他承认第一篇文章确实有不够严谨之处,因为在讨论要不要大所时,居然没有在文章的前文中给“大所”定义。为此,他以国内同仁相对认可的标准,即“各地有分所、合伙人成百甚至上千、社会上有知名度”对“大所”重新定义之后强调,本人说十年后不需要“大所”,不是说大所消失灭亡了,也不是一家大所也没有了,而是说市场上不需要“大所”。


其实,不仅仅是陈文伟律师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就连其他各地的同行也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众多的共鸣与讨论。短短五天内,就有包括吴卫明律师、董冬冬律师在内的几十位律师参与了这场讨论。当然,影响较大的还是吴卫明律师与董冬冬律师的两篇文章。


在我看来,陈文伟律师发表的两篇文章,绝不能理解为标题党,也并非故作惊人之语,而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未来现实。因为互联网已经改变了我们,而且还将继续改变我们。当然,不需要大所与届时是否还有大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何看待,怎样评判,还有赖于我们认真思考与重点研究。 35年来,我国律师事务所不仅经历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乃至个人所的变迁,而且还逐渐涌现出了一批百人大所。毋庸置疑,大所当然也是我国律师业发展的标志。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是否还需要大所、是否还有大所,的确不是一个耸人听闻的话题,而是一个需要全行业共同思考的问题。所以,“大所之问”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律师开始进入更深层次的研究与思考。


非常巧合也让我惊奇的是,首先提出“大所之问”并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的几位律师,竟然都是上海律师,竟然都是在上海滩执业的中生代律师,竟然不是在皇城根脚下且大所云集的北京律师。


由此,我开始再次关注并思考曾经见诸于媒体的“海派律师”现象。如果说过去曾经有“京派律师”的说法,那么在今天看来是不是更应该关注与研究“海派律师”的现象?那么,究竟什么是“海派律师”?“海派律师”到底有哪些独特的表现呢?


在文化界,曾有人提出了“海派文化”的现象。在研究者眼中,所谓“海派文化”,就是指在中国江南传统文化(也称之为“吴越文化”)的基础上,融合开埠后传入的对上海影响深远的、源于欧美的近现代工业文明而逐步形成的上海特有的文化现象。研究者为此得出结论,“海派文化”既有江南文化(吴越文化)的古典与雅致,又有国际大都市的现代与时尚。区别于中国其他文化现象,“海派文化”更具有一种开放而又自成一体的独特风格。


后来,因为“海派文化”而引申出了“海派律师”的职业概念。所谓“海派律师”,主要是指具有明显海派作风和思维的律师个人、团体及机构。无论是形象仪表还是谈吐表达,他们都表现出明显不同于内地其他城市和地区律师的职业风格,也不同于北方大中城市律师的职业文化。于是,相对于全国其他地方来说,我国最早的一批律师出自于上海,最活跃的一批律师大多在上海滩执业,最有影响的一批律师几乎每天都出现在当年上海的申报上,最先诞生的律师公会就位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上海淮海中路上,甚至在新中国建立后最初出现的“公设辩护人”乃至“人民律师”都活跃在上海这个大都市。


可以说,上海既是我国律师的发祥地,更是“海派律师”的发育地。


改革开放乃至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上海律师业不仅始终不甘于人后,更多是领风气之先。当然,很多时候是与北京并驾齐驱、你追我赶、争先恐后。于是,中国律师界就此拉开了“海派律师”与“京派律师”各领风骚、各显风采现象;于是,早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而几乎同时成立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于是,几乎同时,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市律师协会最早实行了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领导职务的改革;于是,在2001年4月举行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的总决赛中,上海队战胜北京队(包括名为司法部直属队实为北京律师的二队)而荣获总冠军……


当然,我们不能说是“海派律师”战胜了“京派律师”,也不能说就此做出结论为“海派律师”一定强于“京派律师”,但是,我完全可以说,相对于资源与信息优势居多的“京派律师”,“海派律师”一定不输于“海派律师”。因为从文化精神来看,“海派律师”似乎更具职业文化、更显职业风格。有别于“京派律师”所处的地缘优势,“海派律师”似乎更多更明显地体现了律师行业的特立独行和与众不同。因而在所有律师中,上海地区的律师也就是“海派律师”更应该是律师行业中的特立独行者。他们融合了律师职业的素质与上海风土人情的海派风格,最终成就了整个社会上层建筑中的职业标榜。


来自于上海但未必出生于上海,活跃在北方但却融入于上海的律师,就这样以自己的表现与表达成就了“海派律师”的时代内涵。陈文伟律师出生于上海,董冬冬出生于北方但最终却融入了上海,吴卫明律师则与许多其他上海一样,既将自己当成了“海派律师”,又以开阔的事业赋予了“海派律师”新的内涵。


接下来,我可以列举出许许多多表现优异、表达流利的“海派律师”。


搜寻一下上海律师业的发展,我们看到,首先是早年的李国机、郑传本、石忠祥、毛伯根等老一代律师在建国之初乃至刚刚恢复律师之时开始造就了“海派律师”的传奇,接着就是陶武平、翟健、鲍培伦、王国忠等一批50后的律师续写了“海派律师”的辉煌,然后就是一批60后与70后律师传承了“海派律师”的风范。不用说吕红兵、刘大力、乔文骏、王嵘等人气明星,也不用说林东品、黄琦、王晨波等一批我的大学同窗,更不用说非上海土著的美女律师,比如谭芳,比如周月萍、周兰萍姐妹花,还如出生于上海成长于上海的钱丽萍、孙志祥、丁伟晓等,这些美女律师似乎更加丰富了“海派律师”。


其实,我认为最值一提的是,15年前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代表上海参赛并最终夺得冠军的周知明、黄荣楠、余雪萍等三位青年律师(当然其中还有领队光韬与教练王嵘的巨大贡献)。他们让我对“海派律师”形成了刻骨铭心的记忆,也让当年所有在现场乃至后来通过屏幕观看的律师啧啧称奇。


我还想起了“海派律师”的“三朱现象”,他们是谁呢?对律师界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上海滩上素有著名的“三朱律师”之说。此话说的是三位姓朱的律师驰骋上海滩多年,有业绩、有影响、有品牌。不仅如此,他们还以各自的声望与口碑享誉业内圈外。一是朱洪超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还是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中迄今惟一的“四朝元老”。毫无疑问,朱洪超在业务上是一把好手,在管理上更是一个高手,尤其是在律师协会的管理上有心得、有经验、有体会、有思路;二是朱树英律师,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现为全国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说起朱树英,许多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在建筑房地产业务方面的专家型律师、领军型人才、攻坚型专家;三是朱妙春律师,原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一位以知识产权业务起家、以知识产权业务见长、以知识产权闻名的专业型律师与实务型专家。从行业影响来看,无疑首先要提朱洪超律师;从专业品牌来看,则必须提朱树英律师与朱妙春律师。“三朱”之中,朱妙春律师最为年长,今年已经71岁了,曾是最年长的被评为上海“东方大律师”的入选者;朱树英则是至今还在业务与管理第一线的律师,且属于在全国各地讲课最多的律师;而朱洪超律师,则可谓律师行业管理的常青树。即使不做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了,但还是被委以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的重任。


相对于陈文伟、董冬冬、吴卫明等“海派律师”的中生代律师,诸如“三朱”这个年龄段的律师可以算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海派律师”的第一代律师。


其实,“海派律师”的中生代律师还有很多。可以说,现在的上海律师业,中生代“海派律师”应为上海律师的主力军。在这些主力军中,既有领衔大所的吕红兵、刘大力、乔文骏等律师,也有引领青年才俊的斯伟江、刘正东、盛雷鸣等律师……


当然,我在此文中没有提到的优秀“海派律师”还有很多,挂一漏万的可能性是必然存在的。但是,我认为,在“海派律师”中,一大批律师未必成长于上海但一定是成名于上海的优秀律师。其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是吕红兵律师。作为最早创办国内首家跨地区律师集团的发起人之一,作为曾经是全国最年轻的地方律师协会会长,作为曾经与总理面对面给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的执业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理事长吕红兵无疑是最有影响力与说服力的“海派律师”。吕红兵律师出生于齐鲁大地的孔孟先贤故里,求学于彰显“海派文化”的华东政法大学,成名于进入上海律师业的改革年代。说是北方人,其实他更像“海派律师”;说是山东人,其实他具“海派律师”的所有职业特征。无论是全国律师协会还是其他地方律师协会任职,对他的工作思路、工作业绩,尤其是惊人的概括总结能力、虐人的表达综述能力,可以说是有口皆碑、满口称赞。比如说他在在国浩上海办公室的年会上,每年他都有新表述,每次他都有新说法。如在2006年他讲了国浩的“品牌建设”,2007年他则讲“和谐国浩”,到了2008年他讲的是“国浩是个大平台大舞台大学校”,2009年又讲了“国浩发展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2010年对“国浩的社会责任”进行讲述,2011年主讲“国浩的包容性增长”,2012年讲的是“国浩的风险控制”,2013年讲“国浩的思与爱”,2014年则讲“中国梦与国浩梦”,2015年开始讲“我们的高度、温度和厚度”。为此,有人说他是在与大家“集体谈话”,也有人说他是在要求大家“警钟常鸣”,还有人说他在给大家奉送“心灵鸡汤”。总之,他从不会“老生常谈”,总是会“常讲常新”。

既然“海派律师”如此优秀而出色,那么是否可以说明“海派律师”确实拥有一种特质与特色?


通过与诸多“海派律师”的接触乃至深入了解,我发现了“海派律师”的独特之处:


一是精明而不失真诚。在许多其他地方的律师同行看来,“海派律师”似乎显得很精明,甚至还有人认为是斤斤计较。其实,这正是“海派律师”真诚之处。他们不说无法兑现的大话,也不拍胸脯空口许诺,更不会打肿面子充胖子;他们精于计算但却从不算计,也不会假装义气,更不会落井下石;他们精明的是知己知彼,真诚的是待人以诚。


二是精致而又显大气。我们所见到的“海派律师”,永远是一副彬彬有礼的形象,精致的西服革履,精致的言行举止,精致的快人快语。同时,他们既讲雍容华贵、优雅得体,也讲洋为中用、中西合璧,更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外地的律师来到上海都会受到真心欢迎,外地的律所进入上海都会得到平等待遇。


三是精业而更求超前。在“海派律师”看来,精打细算是一种本质,兢兢业业是一种素质,说到做到则是一种气质。作为律师,既要敬业,也要勤业,更要精业。为此,他们面向海洋而不会甘居人后,面向世界而不愿坐井观天,面向时代而不屑小富即安。


朱树英律师曾经说过,“海派”是一种文化,是我们这座城市繁衍出来的文化,内容包罗万象。我们说“海派文化”,离不开上海这座城市在全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一部中国百年现代当代史,上海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认为,上海律师队伍的规模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不是全国最大的,但在专业领域上海律师是做得最好的。于是,他主张“海派”文化应该是领衔的、抢滩的、前瞻的、与国际接轨的。所以,“海派律师”就要做全国律师的领头羊。


诚哉斯言。“海派律师”当然成了全国律师的领头羊,必然提出了超前而更大气的“大所之问”,自然将关注的目光与视野投向于未来的中国律师业。


对于中国律师业来说,将来是否需要大所,其实只是一种或然性,也只是一种概然性;是否需要大所与有没有大所,其实已是不同性质的两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复杂问题的两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现在断言十年后是否需要大所,其实只是一种研究方法与观察视角。但是,这正表明了提出问题者的超前性与回答问题者的周密性。


无论是提出问题的还是回答问题的乃至未来解决问题的,其实都是上海律师,都是精明又精细、精致又精神、精业又精密的“海派律师”。所以,只有“海派律师”,才能发现如此深刻的现象,才能提出如此尖锐的问题,才能思考如此深入的课题与命题。


本文转自: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E1Mzg4NQ==&mid=2651425710&idx=1&sn=31b4391a5ccbd2d2c80c2bf6fd99f760&scene=1&srcid=05190xVVXotf7rBsHhHzSksH&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