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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举办“律师办理黑恶 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培训班

时间: 2018-04-04      访问量:3,69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引导全体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2018年3月30日下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同望所”)在南宁总所举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柳州分所、钦州分所、梧州分所全体律师通过视频系统远程参与学习。

培训现场

柳州分所、钦州分所、梧州分所全体律师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学习

        本次专题培训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由同望所刑事部副主任黄文新律师就司法部、全国律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和讲解。黄文新律师通过解读相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分析了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强调辩护律师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当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格依法、规范执业,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文新律师做专题授课

        同望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把讲政治落到实处;二是要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把宪法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落到实处;三是要增强法治意识,把依法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落到实处;四是要增强专业服务意识,把案件办理质量落到实处;五是要增强规范意识,把执业风险防范落到实处;六是要增强理性维权意识,把与司法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关系落到实处;七是要增强管理意识,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黄玉华律师做专题授课

        最后,同望所刑事部副主任陈贞律师就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讲解。


陈贞律师做专题授课

        此次专题培训后,同望所将继续开展一系列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