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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老师到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交流座谈

时间: 2021-08-25      访问量:1,685

        2021年8月24日下午,桂林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邓志平,副校长杨庆庆一行到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座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铸,副主任黄春芳以及所内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座谈。  

        桂林学院前身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与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于十年前便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2019年共同启动“校所协同育人”项目,双方校企合作的交流也形成了常态化。本次交流座谈会主题围绕研讨双方合作校所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事宜展开,以促进法学高校教学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座谈会现场

        黄春芳副主任首先代表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对桂林学院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过去十年的合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法律实务经历,对未来教学项目的发展建言献计。双方主要针对“知行班”的学生选拔条件、课程的设置、师资的分配、毕业考核方式、实习考察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进行了信息的互通,希望深层次的校企合作能够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树立以就业为导向,以实践促教学的理念,共同为广西法治建设培养更多优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黄春芳副主任发言

        桂林学院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邓志平对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在校所协同育人项目的贡献表达了感谢,并表示,校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桂林学院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希望通过本次交流座谈,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教学模式。

桂林学院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邓志平发言

        桂林学院副校长杨庆庆在座谈会上表示,“校所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以来,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学校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以及全体学生的热切关注和真心爱戴,此次来访通过校所双方共同的交流沟通,协调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在漓院转设为桂林学院后共同谋划并进一步做好“校所协同育人”项目,为今后校所更深入合作积累宝贵经验。

桂林学院副校长杨庆庆发言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林铸主任表示,一直以来,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十分重视与桂林学院的校所协同育人工程,漓江学院被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桂林学院后,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将秉持“名改心不改情不移”的深厚情怀,继续与桂林学院开展务实合作,校所合作有利于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共享法学研究资源、共育法律专业人才、共创校所教学模式,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优异成绩和长足进步。当前经济形势严峻,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与桂林学院合作实施校所协同育人项目,将一如既往地为漓院学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进一步加强合作,以丰富的案例实务资源与学校人才培养高地相结合,发挥一加一远大于二的聚能效应,继续开创校所“共建多赢”的崭新局面。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林铸主任发言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与桂林学院自2007年起便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桂林学院在南宁的第一个五星级教学实践基地,在接收学生见习实习、举办法律讲座、项目调研和党建共建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双方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使彼此未来有进一步的合作交流和发展,共同培育更多应用型法律人才,实现多方共赢。

参会人员合影

图/文:李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