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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五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16-12-30      访问量:5,900

桂律协〔2016〕153号

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7年1月7、8日(周六、周日)在南宁市举办第五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1月7日晚上7:00—10:00,8日(白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比赛地点:南宁市青山路8号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大院内(喜力球馆)

二、参赛队伍

       共有18支区直律师事务所参赛队伍参加比赛(各参赛代表队名单详见秩序册)。

三、注意事项

       (一)比赛前或者比赛当天,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球队的《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报名表》一份、参赛队员有效证件资料复印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实习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已交的不再重复提交)。

因证件问题,导致球员身份无法通过核验的,该球员不得参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实习证),各队员上场时统一交裁判保管,以备赛前核验身份及现场随时核验。

       (三)凡在比赛中出现参赛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出,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气排球比赛的人员,广西律师协会统一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参赛运动员以截止报名时间报来的人员为准,因其他原因临时替换的运动员不在赛前办理参保的人员名单的,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

       (五)各参赛队自行了解、下载比赛秩序册。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广西律师协会QQ群公布。

       联系人:徐柳萍、李丽妮,联系电话(传真):58491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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