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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2021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2-01-04      访问量:2,164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61号)的要求,广西律师协会负责2021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共收到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61份,经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56人次评审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或电话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吴岚南、何洋,联系电话:0771—5865329,邮箱:gxlxywb@126.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附件:2021年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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