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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0年第10期(总第21期)

时间: 2010-10-16      访问量:2,568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0年第10期(总第21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10日 
9月份工作
 
 
创先争优………………………………………………………
广西律师协会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上作汇报发言…………………………………(2)
 
业务交流………………………………………………………
香港律师会代表团访问广西律师协会…………………  (3)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送民警   构建和谐新社会…………………… (4)
 
政法动态………………………………………………………
推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规范化发展……………………  (5)
 
 
 
 
 
 
 
创先争优
广西律师协会在非公经济组织
和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上作汇报发言
 
2010年9月1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召开了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黄道伟,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余远辉,自治区副主席高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新等领导同志出席汇报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冯成善,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书记范世祥,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黄志文,广西东方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彭英彪先后作了汇报发言。
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黄志文,以“着力‘三个注重’推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开展”为主题,就如何“注重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注重找准主题载体,突出活动特色”、“注重破解难题,推动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等问题,客观全面汇报了广西律师行业党组织及律师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情况。
郭声琨书记在讲话中,对广西律师行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充分给予了充分肯定。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黄道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新也作了讲话,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了具体要求。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业务交流
 
香港律师会代表团访问广西律师协会
 
2010年9月24日,香港律师会副会长何君尧带领的香港律师会代表团一行9人对广西律师协会进行访问,广西律师协会予以热情接待,并组织广西律师代表与香港律师会代表团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文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对香港律师会代表团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各自行业组织的发展情况以及东盟法律服务带来的机遇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介绍了广西律师行业组织的发展情况;副会长陈承帼介绍了广西与东盟法律服务情况。香港律师会副会长何君尧介绍了香港律师会的情况及香港律师制度,并表达了香港律师会与广西律师协会建立友好合作的意向。
座谈会结束后,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承帼、彭荣汉陪同香港律师会代表团参考了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和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协会供稿)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送民警   构建和谐新社会
 
2010年9月27日下午,广西警察协会法律服务协议签约暨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举行。公安厅纪委书记陈耀远,司法厅副厅长韦乃扬,广西警察协会副主席高宪瑞,广西警察协会秘书长邓镇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司法厅副厅长韦乃扬作讲话,表示希望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和驻站律师履行好律师职责,为我区公安民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莹文表示: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及26名驻站律师将秉持“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扎实细致、勤勉尽责地为我区公安民警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签约仪式上,广西警察协会副主席高宪瑞、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凌斌代表双方分别在《法律服务协议书》上签字。出席会议领导嘉宾向万益律师事务所受聘律师代表颁发《驻站律师聘书》。
仪式结束后,公安厅纪委书记陈耀远、司法厅副厅长韦乃扬共同为“广西警察协会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揭牌。
据悉,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将派出26名执业律师进驻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分成警务风险控制、刑事、民事、行政、综合等五个法律事务工作组,为公安民警提供法律服务。这是广西首个建立的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也是广西律师首次以受聘形式为公安民警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地体现广西律师在推进依法执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万益律师事务所供稿)
 
 
政法动态
推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规范化发展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与崇左市司法局签订协作协议
 
    9月29日,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与崇左市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我市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规范化发展。签约仪式上,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继平、崇左市司法局副局长彭坚分别作了讲话并代表双方签约。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严丽萍主持仪式。双方相应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与崇左市司法局主要在民事行政案件4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协作。双方约定,建立民事行政案件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当事人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渠道,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民事案件申诉代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崇左市检察院民行申诉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双方成立联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安排及落实的具体措施等事宜。此次协议签订,开创了崇左市乃至全区检察与司法合作的先例。
    副检察长黄继平指出:两家建立协作机制,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尝试,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共同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副局长彭坚表示:通过协作,更规范、更科学地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积极探索适应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申诉案件的“便捷通道”模式,进一步促进崇左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崇左市律师协会供稿)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抄送: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协。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各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法宣处,广西法
         律援助中心。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