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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成功举办

时间: 2020-09-23      访问量:2,686

        2020年9月18至19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邀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宁宁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干建明律师以及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周喜梅教授、法学院伍光红教授分别作专题授课。培训班由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潘海清及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委员会主任黄炳德主持。来自全区的100余名执业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黄宁宁副主任在以《自贸区发展与律师业务》为题的授课中,从我国自贸区发展历程出发,就发展中的自贸区、自贸区发展相关法律服务、营商环境与律师作用、自贸港立法与律师作用等几大方面这一主线,详细阐述广西自贸区建设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课后,黄宁宁副主任还就参训律师提出的青年律师如何开拓涉外法律业务;如何让政府认可涉外法律专业律师的能力;自贸区发展中争议的解决,仲裁、新型诉讼如何承接和处理实务工作等问题,逐一详细地进行了解说。

黄宁宁授课

        在《中国律师海外投资与并购业务实务》为主题的授课中,干建明律师结合自身多年赴海外开展投资并购业务的工作经验,通过多个典型案例的分享,围绕律师如何开展境外投资尽职调查及交易结构顶层设计,并结合提供离岸信托法律服务、涉外沟通和谈判技巧等方面传授了宝贵经验。

干建明授课

潘海清主持

        周喜梅教授以《泰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实务》为主题,从泰王国法律文化出发,围绕泰国法律运行机制、有关外商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泰国冲突法规则,重点讲解了直接与外国人投资就业相关的主要实体法,其他相关的泰国国内法、外国人经营法等律师实务内容。

周喜梅授课

        伍光红教授以《越南投资法律制度》为题,紧扣越南投资法、中越投资贸易协定、越南的投资政策与准入领域,以及尽职调查相关法律实务,如对EPC合同、BOT合同、BCC合同的审查注意事项;纠纷可通过诉讼、仲裁、第三国仲裁、国际仲裁(首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处理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

        参训律师一致认为,授课老师专业水平高,授课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提高自身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供了先进经验和借鉴。

伍光红授课

黄炳德主持

        广西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紧紧围绕中央赋予“三大定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这对我区拓宽和发展涉外律师业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本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广西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更加全面和专业于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人才,紧抓发展机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黄鳞、李禄

图:李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