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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通知

关于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的补充通知

2019-04-12      访问量:2,149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在全区律师行业各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的通力配合和不懈努力下,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数据已于去年底汇总上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日前,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对各省(市、区)上报数据的核验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各省(市、区)上报数据与司法部掌握数据有较大差距,数据不准确、不平衡、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需要重新完善补充并上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善、补充数据和信息。针对各市、各所上报的数据不平衡、不完整、缺项、漏项的情况,请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和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将去年上报给广西律师行业党委的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数据和信息(原通知详见桂律党〔2018〕10号)与2018年12月的党建工作督察报表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尽快将桂律党〔2018〕10号文中的附件1—5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完善和补充完整,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的基本情况和数据与督察报表中的数据一致、统一、平衡。
        二、严谨、规范填写表格。请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和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在完善、补充附件1—5的信息时严格按照所给样式完整填写,切勿对填写内容自行缩写、简写或少写。
        三、及时上报统计信息和情况报告。请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和区直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3日前按照下列清单重新报送党组织、党员信息登记核查材料:
        1.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工作报告;
        2.核验比对出需要补报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表(请使用桂律党〔2018〕10号文的附件1、2填写后报送);
        3.桂律党〔2018〕10号文的附件4—6,附件4、5需要区分sheet1 和 sheet2 (组织关系在律师行业、司法行政系统系统内/外);
        4.附件7(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4、5、6请在去年报送的数据上完善即可,附件7为新增表格。报送文件的电子版请命名“××市信息登记核查文件/××律师事务所信息登记核查文件”后打包发送。)工作报告需报送纸质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附件1—7只需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麦国燕,邮箱:gxlshydw@163.com,电话:0771-5863250。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