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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复” “工”坚克难|广西律师助企复工促发展(十二)

时间: 2020-03-18      访问量:1,448

        目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战斗号角也已吹响。在这场复工复产大战中,广西律师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的要求,勇担重任,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为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社会经济秩序快速恢复和企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广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助企纾困解难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广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力广西企业复工复产,为其纾困解难,促进广西经济平稳运行。

        一、充分发挥政策合法性审查作用,助力抗疫扶持政策及时出台

        公职律师深度参与推动政府及时出台对广西生产经营防疫物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政策,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防疫物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的通告》等重要政策的制定工作,认真履行法律审核职责,做好合法性和法律论证工作,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政策,确保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当好税务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治参谋助手。

        二、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参与组织举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在线直播;参与编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专辑,梳理疫情防控涉税优惠政策,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参与编辑6期《疫情防控税政辑要》,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加强税收服务和管理,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好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三、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依法做好法律保障,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采用网上受理、容缺机制,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四、依法加强纳税人权益保障,助力疫情防控防聚集
         依法做好法律审查,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认定非正常户。保障纳税人法律救济权行使,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影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情形,依法中止审理,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及时恢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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