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广西律师行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广西律师行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六月阳光•沐童暖心 ——桂林未保律师校园普法宣传专辑

时间: 2021-07-01      访问量:1,266

        六月,以国际儿童节开篇,注定了这是一个儿童备受注重和关怀的月份。六月的骄阳似火,犹如桂林未保律师的热情,普照到每一位接受普法惠民讲座的孩童的身心之上。
        五月份以来,在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桂林未保律师继续践行“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了数十场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通过开展一场场普法讲座,使广大师生增强了法律保护意识。

        5月24日,广西诚云霞律师事务所的蒙丹丹律师团队分别来到乐江镇中心校和龙胜镇第二小学,为该校师生讲授了以“法治进校园 温暖你我他——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讲座上,蒙丹丹律师通过深入浅出、生动有趣的讲解、图片展示、案例分析及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让学生在讲座中了解欺凌的种类,让同学们熟练掌握应对欺凌的方法,同时还告诫同学们要防微杜渐,要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图为蒙丹丹律师在乐江镇中心校授课现场
图为蒙丹丹律师在龙胜镇第二小学授课结束后向学校赠书
        5月28日,广西德恩律师事务所秦川律师及助教黄华玉律师等一行人来到平乐县民族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普法活动。秦川律师通过案例讲授并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以生动活泼的授课形式,与同学们积极互动。授课尾声,秦川律师带领全体师生起立宣誓:“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对校园欺凌说不!不忍暴,不施暴,文明校园,从我做起!”
图为秦川律师在平乐县民族中学授课现场
        6月3日,广西宏之贵律师事务所的庾兰艳、潘立足实习律师分别来到永福县永安中学、永福县龙江乡龙江小学,开展了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授课活动。
图为普法团队在永安中学与校方合影
图为潘立足实习律师在龙江小学授课现场与学生互动
        6月11日,广西桂助律师事务所的普法团队来到灵川县大境中学,由秦美玲律师担任授课主讲教师,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例分析,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图为秦美玲律师在大境中学为学生授课现场
        6月21日,广西德恩律师事务所的秦川律师带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法学专业同学们,来到桂林市第十六中学开展普法宣讲。此次宣讲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创建文明校园”的主题展开,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联,提高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的认识,从源头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
图为秦川律师带领全体同学一起庄严宣誓
        从5月21日开始,除了上述宣讲活动,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桂林未保律师的足迹还遍及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桂林市何家中心校、兴安县界首镇初级中学、两江镇渡头初级中学、四塘镇江西民航中南空管希望小学、平乐县源头中学、荔浦市大塘中学、荔浦市东昌镇中心小学、恭城巨塘小学等学校。在此期间,桂林未保律师们给将近7000人的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宣讲内容涵盖“基础法律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预防学生溺水”、“预防性侵”、“预防未成年犯罪”等与在校学生息息相关的主题。
图为秦川律师在何家中心校授课现场
图为廖清潇律师在荔浦市大塘中学授课现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每一个孩子都肩负着建设伟大祖国的光荣使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保护中针对学生欺凌这一社会广泛关注问题从预防到处置专门作出规定。身为桂林律师,更是有责任、有义务将法律带进校园,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会用法,保护自己、不欺凌他人,还学校一个纯净的学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