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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1年第3期(总第28期)

时间: 2011-04-19      访问量:2,321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1年第3期(总第28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14日
 
广西律师协会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合召开民行检察与律师业务座谈会
 
    为加强律师协会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共同探讨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的有效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律师工作、民行检察工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西律师协会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4月11日在南宁市联合召开了 “民行检察与律师业务座谈会”。广西部分律师与来自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研究室以及南宁市、崇左市民行科等部门的检察官齐聚一堂,共商民行检察工作与律师工作的协作与发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卫福喜,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副会长骆伟雄、黄志文、王锦意、许邕桂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严丽萍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完善检察官与律师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检察工作与律师业务工作理论研究、如何对检察机关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如何发挥律师在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如何加强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如何围绕检察工作与律师业务工作热点问题共同开展调研与研讨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曾学愚副检察长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他首先介绍了检察职能工作布局和民行检察工作布局。当前,民行检察工作要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建立双移送、双反馈制度。对于检察官与律师的沟通协作问题,他提出首先要在客观上、制度构建上解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包括一些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意见等可以相互报送。二是涉及具体民行检察工作中的细节问题,包括工作制度的构建和对案件的处理方式等,可以由双方相应部门在工作中具体衔接落实,力争今年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三是双方要保持理论研究上的合作,多举办类似“中国-东盟诉讼法律理论与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专题研讨会活动等。四是考虑合作开展一些案件的深入研究,比如类案研究。五是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即将开展的一些调研活动中,希望广大律师对检察工作给予支持。曾学愚副检察长强调,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协作发展需要一步步完成,要秉持以小胜为大胜,以大胜为全胜的意识逐项推进。
    卫福喜副厅长在座谈会上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区检察系统一直以来律师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天的会议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尽管由于时间所限,不能在座谈会上对所有问题深入展开讨论、研究,但也让参会人员都觉得很有收获,是今后建立相应沟通协作机制的一个良好开始。希望今后双方多举办类似的活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带领检察官们专程到广西律师协会,专门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我区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的交流工作中尚属首次。会议在友好、和谐、热烈、轻松的气氛下进行。座谈会增进了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提升律师业务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律师协会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方面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对今后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形成沟通协作的良好机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厅机关各处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