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遭遇工伤 法律援助获赔偿
时间: 2016-09-07 访问量:1,666
【案情简介】
欧某在xx酒店从事保洁工作。某日,欧某将垃圾桶放进电梯井时,另一名不知情的工友启动电梯,将其压在电梯下,当场晕过去,后被救出,醒后能勉强走路,酒店未送其去就医。第二天,欧某受伤部位出现肿胀,腰部不能直立,病情加重。此时,酒店才送欧某去医院治疗并支付相应医疗费,经诊断:欧某12椎压缩骨折。出院后,欧某申报工伤事宜,但酒店拒绝申报。
【承办过程】
为了确认劳动关系,欧某应提交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而酒店没有与欧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也从未给欧某购买社会保险。欧某只有工作服、员工牌、茶杯、合影照片、病历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物品。为了获得新的证据,援助律师建议欧某到医院做伤情复查,取得检查病历记录和发票后,让酒店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用于报销费用。有了这张签过字的发票,加上录音带、工作服、员工牌、茶杯、合影照片等材料,就形成了一个认定欧某和酒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随后,援助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承办结果】
经开庭审理,仲裁庭作出“确认酒店与欧某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欧某两月生活费1400元”的仲裁裁决。酒店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援助律师协调,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酒店支付欧某8万元工伤赔偿款,同时为欧某购买十五年养老保险”的调解协议。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根据《广西壮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经济困难的公民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外,还可以对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一般来说,工伤纠纷案件办理法律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后才能起诉法院(一审、二审),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有可能还要经过复议程序及法院诉讼程序。援助律师综合考虑案情,开展案件调查、提取证据、充分进行调解动员,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开了繁琐的仲裁、诉讼程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工伤赔偿纠纷,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优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