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鲁大地到八桂之乡 97年女律师的西部锻炼日常:努力让正义更有温度
时间: 2025-07-21 访问量:21,029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工业园区附近,常能看到一抹骑着电车、拎着案卷、在法院、检察院、企业和社区之间来去匆匆的身影——她是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梁凤娇,也是经司法部选派的赴桂进行西部锻炼的首批青年律师。
这个97年的姑娘,始终用行动诠释着“法律人不仅要懂条文,更要懂人间”。
“每个人都值得被拉一把”:在案件里种下心灯
锻炼期间,刑事案件中梁凤娇律师接触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她常说:“这些孩子像站在悬崖边的幼苗,司法既要守住底线,更要给他们向上生长的机会。”
未成年人小谢与成年人小黄(另案处理)涉嫌强奸罪一案,是她的执业生涯首起法律援助案件。面对小谢家属“没钱赎”、“没时间管”的消极态度,她反复向家属强调“家人的关爱是少年迷途知返的关键”……哪怕最终家属未赔偿,她仍坚持在庭审中为小谢争取合理量刑。
而在另一桩未成年人小朱涉嫌抢劫罪案中,她的“双线沟通”策略让人为之动容。对小朱,她以“大姐姐”的身份建立信任,用他能理解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则,积极协调法院调整庭审时间,确保他能参加中考;对朱母,她以专业律师身份指导监护责任,从“配合诉讼程序”到“关注孩子心理”,一步步帮这位母亲重建与孩子的情感联结。
梁凤娇律师说,“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口号,是每一次耐心的对话、每一份材料的整理、每一次庭审时间的协调。”这些案件让她更理解“彩虹伞”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的意义——法律不仅要惩戒,更要修复。
“正义要落地,更要被感知”:在纠纷里找平衡
梁凤娇律师还经办了多起民事纠纷。其中一起外卖员撞老人的非机动车事故案,让她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思考。
原告是七旬独居老人,车祸导致的腰椎损伤可能影响其长期自理能力;而被告是收入微薄的外卖小哥。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她没有强硬主张权利,而是选择耐心与被告沟通,告知其可以走平台为其购买的保险,在不互相为难的情况下,推动分期支付方案。同时她还多次在司法局、鉴定机构之间奔走,积极为老人申请伤残鉴定费用减免。
“判决不是终点,让赔偿落地、让老人安心、让责任方在承受范围内履行义务,才是真正的正义。”她如此说到。
这或许就是法律人的使命:让法条“活”起来,让正义“被感知”。
“法律人脚下有泥土,心里有群众”:西部锻炼的13个温暖注脚
在广西的300多个日夜里,梁凤娇律师的足迹还遍及军营、企业、社区和司法所等地。截至2025年7月,她的“法律服务清单”列满了不同的工作实事:
到雷达部队、民兵训练基地、武警中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普法活动;走进农产品物流园、投资公司,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与“法治体检”;接待社矫人员入矫、政务窗口咨询26次、线上答疑2次;参与“六一”公益活动与未成年人社矫人员的警示教育讲座;办理36件法律援助案件(民事29件、刑事7件);参与检察院公开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从山东到广西,从律所到公共法律服务室,梁凤娇律师用97年法律人的热血与初心,在西部大地上一笔笔写下温暖的注脚。每一次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时,她都怀着一股温暖、坚定的力量:给年轻士兵讲解婚姻家庭法时的会心笑,给企业梳理合同风险时的认真样,给老人解释赔偿条款时的慢语速……
正如她平时说的那样:“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是有人情味的规则。律师不是‘打官司的人’,是帮人解决问题、守护希望的人。”
或许,这就是一代青年律师的模样。






